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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政府纠风办甘肃省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0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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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09]10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批转省政府纠风办甘肃省2009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省政府纠风办《甘肃省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甘肃省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省政府纠风办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以基层站所为重点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要求,全面提高全省政风行风建设水平,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省直部门、行业及所属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原则,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发展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促进参评系统行业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和范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对象主要是以下部门和单位所属的基层站所。

  1.执法监督部门(9个):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

  2.综合管理部门(11个):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人口委、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气象局。

  3.社会服务部门(14个):兰州铁路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电信甘肃分公司、移动甘肃分公司、联通甘肃分公司、省邮政公司、农发行甘肃省分行、农行甘肃省分行、工行甘肃省分行、中行甘肃省分行、建行甘肃省分行、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平安人寿甘肃分公司、省电力公司。

  省直相关部门和行业单位要认真组织指导基层站所和窗口行业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市州、县市区纠风办要对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进行重点评议。省政府纠风办将对省直部门和行业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抽评。

  (二)评议内容

  1.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各级领导班子是否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安排部署,是否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是否做到了服务于民,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做群众的贴心人。

  2.推进行政权力公开,依法行政方面。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公示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是否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在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否推行阳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听证论证、社会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否做到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滥用职权,执法违法等行为。

  3.为群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方面。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是否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在解决群众办事难上见成效;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为群众主动、热情服务的意识是否有增强,服务行为是否规范。参评系统行业是否存在政策不落实、行政行为不规范、设租、寻租等问题和违纪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现象。

  4.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方面。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恶劣、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5.抓民主评议工作,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方面。参评部门、行业单位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并将民主评议工作落到实处。是否坚持纠、评、建相结合,狠抓整改,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参评部门、行业单位是否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统行业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长效机制。

  各市州、省直参评部门和行业单位要根据上述内容将评议工作延伸到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省直部门和行业单位要结合本系统行业实际,积极配合各市州、县市区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和评议细则。

  三、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采用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以民主评议代表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组织社会各界群众问卷测评为主开展工作。省政府纠风办聘任民主评议代表,适时对省直部门和行业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检查和抽评。各市州、县市区聘请的民主评议代表负责对本地的省直部门和行业所属基层站所和窗口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

  (一)问卷测评

  1.问卷的制订和发放。省政府纠风办统一设计群众问卷,各市州、县市区套印使用。

  2.问卷测评主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外资、民营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社区居民代表,驻地部队。

  3.问卷测评的组织。省政府纠风办负责参评省直部门和行业问卷测评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并适时对各市州民主评议工作检查指导。市州、县市区两级民主评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州、县市区的问卷测评。问卷测评要公开接受评议代表、参评系统代表和公证人员的全程监督。

  4.问卷测评结束后,由县市区、市州逐级统计汇总后报省政府纠风办。

  (二)集中评议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各级民主评议办公室人员和民主评议代表要深入参评单位,听取参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以及整改措施,同时,查阅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资料。

  2.明察暗访,了解民意。由民主评议工作办公室组织民主评议代表到参评系统行业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并与服务对象座谈,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发放问卷,分类测评。对参评系统行业的服务对象进行问卷测评,并统一汇总。

  4.大会质询,综合评议。听取民主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对参评系统行业综合评价,参评单位领导现场解答民主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群众代表问题,并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向大会做出整改承诺。质询大会要坚持参评部门“一把手”不到场不开评。

  (三)评议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1.评议计分办法。综合得分=问卷测评分×70%+民评代表评议分×15%+本系统、本行业或当地民主评议办公室工作考核×15%。各市州、县市区也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确实计分办法,报上级政府纠风部门备案。

  2.评议结果运用。对被评议单位按得分多少进行分类排序,形成最终评议结果。要将考核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精神文明单位评选等考核的重要指标和条件。对整改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多,且排序靠后的部门和单位,对主要领导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要进行复评。在目标管理考核中,综合得分排序后三位的部门和单位,不能进入“优秀”等次。

  四、评议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09年7月)。各参评系统行业制定下发民主评议工作方案,采取召开动员大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层层发动,使参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投入到评议工作中去。7月底前,下级民主评议办公室要向上一级民主评议办公室报送年度评议工作方案,参评系统行业要向同级民主评议办公室报送年度评议工作方案和评议细则。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8月)。各参评系统行业要按照省上要求,结合实际和评议细则展开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系统和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解决的办法。在自查自纠阶段,各级民主评议办公室和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确定的目标,指导各参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三)民主评议阶段(2009年9—11月)。各级民主评议办公室按照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民主评议代表和参评系统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参评系统行业积极配合民主评议办公室和民主评议代表开展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2009年12月)。各参评系统行业针对评议中查找出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梳理,提出整改目标,实施整改。各级民主评议办公室适时组织民主评议代表对参评系统行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各级民主评议办公室和参评系统进行年度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并向民主评议领导小组汇报。下级民主评议办公室要向上一级民主评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材料。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主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参评系统行业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配合,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各参评系统行业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原则,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渗透到各项工作、各个岗位中。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风行风建设的督导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上成立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健身为组长,省政府秘书长李沛文,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张光义为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全省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省直部门、行业也要成立民主评议办公室,并积极做好和各市州、县市区地方评议机构的沟通和协调,配合地方对本行业基层站所进行认真评议;市州、县市区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州纪委、监察局纠风室),对各基层站所进行评议及指导。

  (二)扎实工作,求真务实。民主评议工作涉及到各个层次的群体、影响到方方面面,工作复杂,任务繁重。各级民主评议办公室要深入研究各项工作,现场指导开展活动,严把各个环节,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参评系统要真正扑下身子,把眼睛盯在自身建设上,把功夫下在平时工作上,抓住经济发展的重点,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实实在在地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严格程序,规范评议。各市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纠办发〔2006〕8号)要求和省上的统一部署,规范有序地做好民主评议工作。各市州已安排民主评议或扩大评议范围的要及时向省政府纠风办报告。

  (四)严明纪律,违规必究。工作人员、评议代表和参评系统行业要严格遵守评议纪律,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参评系统行业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对违反上述评议纪律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评议工作。参评系统行业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议结果,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评议代表违反规定的,取消评议代表资格,情节严重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完善机制,创新工作。各级、各参评系统要积极探索完善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评议工作长效机制。要全面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对民主评议工作的新要求,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断开创民主评议工作的新局面。

  省行风评议办公室联系人:邹  冰  张文君

  联系电话:0931—8872030   0931—841480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