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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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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发〔2016〕9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属各高校,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

试点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精神,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创建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按照“坚持改革创新,区域协调发展,夯实工作基础,坚持市场化导向,突出产业特色,支撑中心工作,加大保障力度”的工作思路,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发挥区位优势、产业资源和传统文化资源优势,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甘肃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构建完善的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体系,探索出一条具有甘肃特点的知识产权强省之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等战略部署,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支撑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建设,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破除制约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障碍,探索推进创新改革试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创新、促进创新成果合理分享方面的关键作用,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

  3.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着力构建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4.坚持统筹兼顾。加强点线面结合、局省市联动,统筹省内外创新资源,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和产业资源优势,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省际间知识产权工作交流与合作,支持企业走出去,着力推动在知识产权方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

  (三)主要目标。在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性成果,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建成一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强市(县)、强企,知识产权运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达到西部先进水平,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充分显现。具体量化指标如下:

指    标

2016年

2017年

2020年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90

2.24

3.50

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量(件)

26

36

100

质押融资金额(亿元)

8

10

20

知识产权案件年增幅(%)

20

20

20

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

80

85

90

知识产权强市(个)

1

2

7

知识产权强县(个)

6

12

30

知识产权强企(个)

40

80

200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个)

8

20

50

财政投入(万元)

3000

4000

>6000

  二、试点任务

  (一)加大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力度。

  1.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积极探索推进专利、商标、版权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在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首先在兰州新区探索推进专利、商标和版权的集中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改革试点,实现“诉求处置一体化”,改变原先专利、商标、版权分别由不同部门处理申诉和举报的情况,更快更好地维护企业和公众的合法权益。对涉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个环节的全部要素进行重新架构,构建“监管和执法统一、保护和促进统一、交易和运用统一”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做到集中高效实现管理、服务、保护。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在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兰白试验区”)推进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三合一”改革试点。(省知识产权局、省编办、省工商局、省版权局、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围绕甘肃省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建立省级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积极探索重大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提高创新效率,降低产业发展风险。(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政府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州政府负责)

  3.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在国有企业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考评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知识产权奖励项目,加大各类省级奖励制度的知识产权评价权重。(省知识产权局、省政府国资委、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各市州政府负责)

  (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

  1.突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主体地位。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全面提升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提升产业层次和产品附加值,更大力度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帮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导航分析,做好知识产权前瞻布局,加大知识产权运营力度。鼓励企业完善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制度,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奖励、岗位分红、利润提成等方式,激发研发人员创造积极性。(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2.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基础设施优势,增强原始创新及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推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转移应用导向的科研绩效评价、职称评定改革,推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收益权、处置权改革,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造运用的活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积极协调科技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开展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导航和预警分析,强化项目知识产权成果运营保护。(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负责)

  3.知识产权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健全面向高端人才和高素质技术工人创新创业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强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释放创新创业活力,鼓励利用发明创造在职和离岗创业;拓宽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引导创新创业方向,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支撑创新创业活动,强化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保护创新创业成果,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条件建设、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以推进张掖市全国首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建设为突破口,开展创新活跃的中小微企业帮扶行动,对小微企业专利申请、维持和转化应用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建立实用专利技术筛选机制,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撑。积极举办面向青年创业的知识产权公开课,提高创业能力,助推成功创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在各类知识产权重点展会上设置服务专区,为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负责)

  4.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国际影响力。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推动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合作,联合组建2—3个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集成创新,在主要技术领域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核心专利。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海外股权投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支持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收购海外知名品牌。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大力推动陇药、藏药、传统特色餐饮、工艺美术等企业“走出去”。(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局负责)

  (三)加强知识产权运用。

  1.突出知识产权区位优势,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

  (1)加快兰白试验区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支持兰州市、白银市依托兰白试验区平台,在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兰白试验区在知识产权改革方面先行试点,探索建立涵盖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推进兰白试验区成为全省知识产权创造的密集区,率先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政策的完善落实,鼓励区内高校院所与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驱动的产学研机制,引导区内企业围绕产业链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推进专利向标准发展,加强知识产权的投融资与运营交易。加强兰白试验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协调行动,探索建设兰白试验区知识产权法院(法庭),提高执法效率,完善知识产权维权体系,建设快速维权反应机制。推动兰白试验区成为全省知识产权优质服务的引领区,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面服务能力。到2020年,兰白试验区内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7.5件;培育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规模达到10亿元;建立涵盖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立20家以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探索新型机制运作的民营服务机构;驰名商标达到25件,作品著作权登记量持续增长。(兰州市政府、白银市政府、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2)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加强全省知识产权区域战略布局,充分调动市州、县市区知识产权机构积极性,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到2020年,建成2—3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30个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和国家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充分发挥市州、县市区的区域优势和产业优势,突出重点地开展有特色、有亮点的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各市州政府、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3)加强知识产权助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依托省内相关高校院所和企业研究优势,结合我省生态建设需求和已有的工作基础,引导相关单位开展水源涵养、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防风固沙、山洪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旱作节水农业技术、草原治理、太阳能技术、风电技术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布局相关知识产权,用知识产权助力我省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省林业厅、省农牧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2.突出知识产权产业优势,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1)知识产权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开展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导航工程,重点针对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公共安全进行战略性专利布局,把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全部纳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知识产权支撑传统特色产业升级发展。加快提升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建材、煤炭等传统主导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利用知识产权促进供给侧改革,结合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大力推进主导产业升级发展、绿色发展。积极推进特色农牧业知识产权产出,提升我省农牧业竞争力。加强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的推广应用,促进农业向技术装备先进、综合效益明显的现代化方向发展。扶持新品种培育,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为纽带,加强种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作创新,建立品种权转让交易公共平台,提高农产品知识产权附加值。提高农业机械研发水平,加强农业机械专利布局,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地理标志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推广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紧密结合的农产品经营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负责)

  (3)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作。在培育建设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基础上,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突出甘肃省产业特色,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作,促进企业建立专利运营机制、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行业专利纠纷处置能力。到2020年,培育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0个,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0个,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省知识产权局、省质监局负责)

  (4)着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围绕我省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公共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探索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着力在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甘肃省特色产业中培育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运用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大政府采购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力度。试点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品示范基地,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推动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各市州政府负责)

  3.促进知识产权应用效益倍增。

  (1)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和交易平台建设。着力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加快发展知识产权市场载体和平台,建设具有甘肃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试点平台。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建设,创新知识产权交易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形成网上交易与现场交易相结合的交易服务机制,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推动知识产权展会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提升国内外影响力。优化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加快形成以知识产权代理、法律、资产评估、投融资等为支撑的服务体系。健全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收储、开发、组合、投资等服务,盘活知识产权资产,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推动高校院所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条件成熟时可建立独立运行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开展发明披露审查、价值评估、质量管控、许可转让等工作,推动知识产权流动转化。以企业为主体,设立知识产权运营投资资金,促进社会资本支持高价值知识产权资本化、产业化。支持企业组建知识产权联盟,共同运用知识产权成果,形成合理的产业链和成果转化的群体优势。支持探索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包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负责)

  (2)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知识产权产业化,创新金融产品,改进运营模式,扩大信贷规模。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办法,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创新主体融资难矛盾,实现“知本”向“资本”的转变。发展知识产权执行保险和侵权责任保险,支持担保机构提供相关担保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机制,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拓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到2020年质押融资金额达到20亿。(省知识产权局、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保监局、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各市州政府负责)

  (3)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专利技术成果运用。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通过无偿许可专利的方式,支持单位员工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专利运营、专利许可合同等专利运用指标达到全国各省平均水平。推动企业、高校院所开展贯标工作,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知识产权管理专员,强化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不断完善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效果。(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信委负责)

  (4)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进专利数据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增强大数据运用能力。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增加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着力打造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各市州政府负责)

  4.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积极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凸显知识产权在“走出去”战略中的关键作用,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拓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渠道,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加大海外知识产权咨询、维权服务力度。妥善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合理合法地运用国际司法裁判规则维护我省企业正当权益。鼓励资助PCT专利申请,争取在2020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突破100件。(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法院负责)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充实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和装备,提升人员的执法能力,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依托中国(甘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推进市州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实现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全覆盖,确保我省专利保护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编办、省司法厅、各市州政府负责)

  2.健全知识产权案件查处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落实执法目标责任制,提高办案质量,加强重点执法案件督办检查。落实电商领域和展会专利执法维权机制、网上专利纠纷案件办理机制、维权中心对执法办案的支持协助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建立健全甘肃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和保障甘肃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力。健全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省法院、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公安厅、省农牧厅、兰州海关、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版权局、省林业厅、各市州政府负责)

  3.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突出重点环节知识产权监管,重点抓好生产商品流通、技术贸易、作品创作、传播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兰洽会、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在大型展会设立知识产权执法、投诉处理机构。立足丝绸之路文化带建设,对我省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地理标志等我省特色知识产权建立专门保护的制度。在民生、重大项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种业和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开展规范化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的培育,通过行业协会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改善行政执法条件,给全省专利执法部门配备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专利通等执法设备,切实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落到实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每年举办1次;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形成全省知识产权执法系统合力,每年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不低于2次,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大型展会、商品集散地等知识产权联合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不低于6次;在规范日常监管,实施长效管理的同时,加强综合治理,特别要从严查处重复性、群体性的违法案件。省知识产权局督查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每年不低于2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每年不低于6次。案件年增幅率达到20%以上,结案率达90%以上。(省法院、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农牧厅、兰州海关、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版权局、省林业厅、各市州政府负责)

  (五)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加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培养,建立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专利信息领军人才专家库;充分发挥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和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启动“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扩大知识产权代理人才队伍规模,加快知识产权从业人才的培养,发展知识产权管理、维权、咨询、运营、评估、保险、信息分析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我省教育资源优势,与高校、院所就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建立合作机制,设立“甘肃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甘肃省知识产权实训基地”和“甘肃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等,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培养各类知识产权人才。推进知识产权培训进企业、进校园、进院所活动。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设立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基地以及开展知识产权庭审观摩,通过基地化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强化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能力提升。围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开展前瞻性、战略性政策研究,提前部署开展知识产权集中管理研究,建立专兼职的研究队伍。(省知识产权局、省人社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教育厅、省法院负责)

  2.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鼓励支持高校把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列入在校各专业大学生的必修课或选修课,开设成人知识产权高等教育,积极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本省高等教育优势,鼓励支持高校设置知识产权二级学科,支持省内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学位授予点,加快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负责)

  3.促进知识产权人才交流学习。加强与国内外知识产权组织、研究机构和大学的合作交流。邀请各类专家来我省讲学考察、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选送优秀人才到发达省份交流学习、选派知识产权工作者赴发达国家研修深造。推进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建设,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搭建交流学习平台。(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负责)

  三、实施步骤

  按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在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年度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全面部署(2016年)。

  1.方案制定和任务部署。制定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工作方案;成立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文件;印发年度推进计划,保障重点工作推进。

  2.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在兰州新区探索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试点;建立省级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甘肃省政府对各市州的考核指标;完善知识产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

  3.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培育;启动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设;启动知识产权助力双创系列活动。

  4.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启动兰白试验区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启动甘肃省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培育工作;启动知识产权密集产业培育工作;启动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建设;继续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工作;继续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增加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培育建设。

  5.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专利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电商领域和展会专利执法维权机制、网上专利纠纷案件办理机制;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方面,每年入驻展会不少于3次,展会专利执法办案不低于4件。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执法工作,每年电子商务领域维权案2件,组织专项执法活动不低于5次。省知识产权局每年组织开展培训或业务研讨不低于3次。

  第二阶段:重点突破、深化发展(2017年)。

  在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性成果,充分发挥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协调各方,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持续深化发展,探索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路径与模式,及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

  1.方案实施效果回顾检查和调整。建立知识产权强省指标体系,定期评估公布知识产权工作绩效;探索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估和社会评价,引导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科学有序推进。

  2.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在兰白试验区推进“三合一”改革;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

  3.促进知识产权创造。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培育;继续推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助力双创系列活动。

  4.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深入推进兰白试验区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推进全省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密集产业培育工作;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基于平台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交易;继续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工作;继续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增加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培育建设;启动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启动知识产权助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专项计划。

  5.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方面,入驻展会不少于3次,展会专利执法办案不低于6件。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执法工作,电子商务领域维权4件。提高专利侵权纠纷作出处理的数量;每年组织专项执法活动不低于6次;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培训或业务研讨不低于3次。

  (三)第三阶段:整体升级、全面支撑(2018—2020年)。

  1.方案实施效果总结提高。建立知识产权强省指标体系,定期评估公布知识产权工作绩效;全面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估和社会评价,引导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科学有序推进。

  2.知识产权领域改革。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省级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运行良好;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

  3.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建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建成一批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继续推进知识产权助力双创系列活动,效果显著。

  4.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建成兰白试验区知识产权示范区;建成一批甘肃省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并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两大(石油化工、有色冶金)传统产业培育成为知识产权密集产业;形成较完备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可以顺畅地利用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进行知识产权交易;继续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工作,知识产权投融资金额达到20亿;专利许可制度改革成效显著,知识产权运营金额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运行平稳;建成50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5.知识产权保护。形成完善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的行政执法体系;案件增幅量达20%,结案率达90%。入驻展会不少于3次。展会专利执法办案不低于8件。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执法工作,电子商务领域维权6件;每年组织专项执法活动不低于8次;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培训或业务研讨不低于5次;实现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统筹协调。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强省建设,指导、督促、检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推进具体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强省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政府负责)

  (二)加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投入。不断增加省级财政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优化整合、统筹配置相关知识产权资金。完善细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知识产权强市强县、专利运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行政执法、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重点工作的经费、人员等保障机制。省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要强化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支持。各市州、县市区以及各类园区要设立独立预算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做好全省专利奖励工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州政府负责)

  (三)强化监督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建立知识产权强省指标体系,健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监测工作,定期评估公布知识产权工作绩效。适时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估和社会评价,引导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科学有序推进。(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政府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激发全社会的发明创造活力。开展面向社会大众的知识产权科普宣传,增强创新成果的保护意识。加大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推进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新闻发布制度,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各类媒体联动,增强宣传效果,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浓厚氛围。(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各市州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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