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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时间: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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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7〕4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省“十三五”时期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依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减灾委成员单位“十三五”相关专项规划,结合我省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成效。

  “十二五”时期,我省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损失程度和影响范围出现了一系列新变化,干旱、地震、沙尘暴、泥石流、冰雹、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交织叠加频发,给灾区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损失。面对复杂严峻的灾害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落实《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甘肃省实施方案》,大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成功应对了“5·10”岷县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7·22”岷县漳县6.6级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现了从被动应急向主动应对转变,基础设施实现了由少到多、覆盖全省的历史性跨越,在自然灾害风险管理、防灾减灾信息管理服务、区域和城乡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提升。初步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建立健全了防灾减灾救灾各个环节的协同联动机制和责任体系,主要灾种的预警信息发布、救灾物资调运联动、灾情会商、救灾储备设施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动员能力得到新提升。二是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实施了6大类275个民政防灾减灾项目,建成救灾装备项目和54个救灾物资储备库、11个救灾应急指挥平台、61个救灾应急避难场所、99个减灾救灾教育培训基地、49个减灾示范社区。为全省57个多灾易灾县配备了救灾应急专用车辆。环境减灾卫星星座应用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甘肃省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网建设。三是防灾减灾信息管理服务取得新突破。初步建成了全省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各类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办法,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灾情上报系统,自然灾害信息报送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明显加强。四是防灾减灾救灾人才队伍总量显著增加。基层灾害信息员、防灾减灾专业人才、管理人才规模显著扩大,初步形成了以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为基础力量,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救灾队伍体系。五是灾害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建成了甘肃省综合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中心和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灾害管理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六是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成效显著。建立了政府部门、新闻媒体、教育机构和社会力量协作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机制,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显著提升。

  (二)“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随着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国家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将不断加大,为我省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基于特殊的地理条件和脆弱的生态环境,在全球和区域气候变化以及致灾因素日益复杂多样的背景下,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区域人口密度增加,基础设施承载负荷不断加大,我省自然灾害的多发性、易发性和难以预见性日益突出,自然灾害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风险日益加大,全省自然灾害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新的更大挑战。一是我省生态脆弱,气候变化敏感,干旱、泥石流、滑坡、低温冷冻、雪灾、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每年呈常态性发生,受灾人口多、损失重、救灾难度大,防灾减灾救灾经费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二是综合防灾减灾政策体系不完善,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协作机制尚需健全。三是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城乡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偏低,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灾害类型多,多灾叠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然较弱,因灾致贫返贫问题突出。四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程防御、信息化建设、物资储备、应急装备等综合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存在短板。五是防灾减灾救灾的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发挥作用机制有待完善。六是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存在零散化和不平衡等现象,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不高。

  全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防灾减灾救灾作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战略任务,将防御和减轻灾害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事项,进一步降低自然灾害损失,为我省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遵循自然规律,加强重要领域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通过减轻灾害风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抗灾救灾过程有机统一,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统筹推进各领域、全过程的灾害管理工作。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围绕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从战略高度统筹谋划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优先解决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多灾易灾地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4.依法应对,科学减灾。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把科技应用作为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的重要支撑。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协同配合,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三)规划目标。

  1.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地方性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2.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明显增强。

  3.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4.17%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合理下降。

  4.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显著改善,医疗卫生和教育设施的因灾受损程度明显降低。

  5.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内容,达到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水平。

  6.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全省乡镇灾情报送系统开通率达到100%,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知晓率进一步提高。

  7.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知识在大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中的普及率显著提高。

  8.创建15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省每个城乡基层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

  9.加强我省与相邻省区防灾减灾救灾合作交流,形成区域防灾减灾救灾协同合作机制。

  10.持续推进防灾减灾文化建设,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软实力。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法规制度。

  结合全省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根据国家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方性防灾减灾救灾法规制度规范。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灾害防御、应急准备、紧急救援、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恢复重建等环节的法规制度建设,统筹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工作。加强对各类防灾减灾救灾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健全和完善全省自然灾害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不断完善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防灾减灾救灾预案体系。加强灾害管理、救灾物资、救灾装备、灾害信息产品等政策研究和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专栏1  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法规制度

    1.构建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应急预案、标准计量、行业制度、部门制度等为基础的防震减灾制度体系,推进地震应急、恢复重建等工作法律化、制度化。建立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依法有序参与防震减灾的政策措施,完善地震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预测预警、抗震救灾、信息共享、舆论引导等协同工作机制。

    2.推动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力量依法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深化防灾减灾资源整合。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和手机短信“全网”发布机制,规范公共媒体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3.以“互联网+”为核心,健全应急通信保障政策法规,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和管理体系。

  (二)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进一步强化各级减灾委的统筹协调职能,全面细化各级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由减灾委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各涉灾部门协同应对的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制,完善涉灾部门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防灾减灾救灾责任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决策水平。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各个环节的协同联动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市县乡三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之间的衔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自然灾害救助预案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为省市县乡四级民政救灾人员配备北斗手持报灾终端设备。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备调运等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反应能力。建立灾后救助、灾损评估、恢复重建与社会动员等长效机制。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生活保障、物资装备等方面的财政投入机制,健全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和应急征用补偿等机制。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机制,健全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风险、灾害损失、救援救助、资源环境、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经济社会等综合防灾减灾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共享机制。  

专栏2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1.建立由减灾委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各涉灾部门协同应对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制。健全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

    2.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震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资金投入、信息共享、社会动员、人才培养与保障等机制,完善防震减灾绩效评估、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防震减灾体制机制。

    3.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运行机制,建立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动和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管理体系。

    4.完善应急产业协调机制,编制信息化应急测绘保障工作规范和标准,初步形成各级政府、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等发展应急产业合力。

    5.建立健全应急测绘工作机制、部门间应急协作共享机制和应急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建立应急通信保障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密切协同、相互支援的协调联络机制。

  (三)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与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在继续完善我省现有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林业、草原、野生动物病疫源等监测站网的基础上,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空白区域监测网站建设,推进全省频发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提高自然灾害风险的早期识别能力。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信息共享与发布能力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自然灾害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灾害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覆盖率显著提高。

  开展以县级为单位的全省重点区域各类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减灾能力普查。深入推进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设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形成支撑全省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推进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应用,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试点工作。

  依托国家实施“互联网+”战略的有利机遇,加快省市县乡村五级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报送与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全省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共享并统一发布,力争到2020年全省乡镇灾情上报系统开通率达到100%,提高灾情信息报送与服务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应用大数据理念,建立集采集、共享、服务、查询、应用为一体的面向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制度和技术方法体系,探索建立基层社区综合减灾能力的社会化评估机制。  

专栏3  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与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1.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覆盖全省的地震综合观测系统,以兰州城市圈和重要节点城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重点危险区和重大工程为重点,建设甘肃省地震预警系统。推进“互联网+地震”的应用创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云存储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优化地震行业基础设施和数据信息资源,推进地震信息共享开放。

    2.在甘南、临夏等少数民族地区和河东扶贫连片区补充建设移动天气雷达,建成乡镇自动气象站覆盖率100%的区域自动气象网,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扩大贫困地区气象灾害监测网络覆盖面。研发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业务系统,建立常态化的气象灾害与次生灾害多部门联合调查机制,建设全省灾情信息共享平台,力争到2020年建成现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3.建立包括测绘基准、多尺度基础地理信息数字线划图、不同期遥感影像和数字高程模型、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成果、相关专题数据资料等应急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库。

    4.建成覆盖市州一级的报汛站水情采集系统,初步建成易旱地区县市区一级的旱情采集系统,提高水旱灾害监测预警及河流洪水风险管理水平。建立覆盖全省山洪灾害防治区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继续开展14个市州、83个县市区山洪灾害调查评价,补充完善83个县市区已建非工程措施。

    5.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交通、环境、火灾、有毒有害气体、重大危险源等安全事故领域,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生产生活用水、流行病、公共场所、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领域的监测预警。

    6.完成86个县市区地质灾害年度排查、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及动态调查,在白水江流域和白龙江流域开展20幅流域1:5万图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建立全省铁路风沙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山区城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等。建成兰州黄土高原、陇南山地2个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天水、临夏2个省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成集地质灾害监测、气象灾害监测等为一体的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平台。

  (四)加强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加强灾害评估、专业救援、应急救助等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以军队、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以专家智库为决策支撑的灾害应急处置力量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投入,优先配备贫困多灾易灾地区的应急装备,逐步配齐省市县乡必备的救灾装备。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运行机制,提升救灾物资储备调运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继续完善灾害救助政策、调整救灾补助标准。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评估制度和重大项目听证制度,加强灾区恢复重建需求评估、重建规划、技术保障、政策支持等工作。将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重视受灾群众心理援助以及社会关系恢复重建工作,加快恢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和水平。  

专栏4  加强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1.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反应能力。

    2.建设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的地震紧急救援物资保障系统。依托武警、消防组建区域性地震救援队,形成省市县三级“一队多用”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强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应急准备,开展重特大地震灾害情景构建和对策研究,增强灾害应对和紧急处置的针对性与科学性。

    3.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专家队伍和志愿者、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等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队伍,实现乡镇气象工作站和村级气象信息员全覆盖。

    4.推动应急通信管理机构向县级延伸,推进“互联网+”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及装备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应急通信指挥平台,建立满足应急指挥、服务的现代化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平台,为防灾减灾重点地区增配卫星移动电话及相关应急装备,优先为易灾多灾地区配置应急通信保障装备。

    5.加强省市县三级应对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沙尘暴等重大林业灾害和地震、极端天气、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应急救护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应急工作机制,组建专业应急队伍。

    6.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完善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总体预案、单项预案、专项预案。加大对基层卫生应急队伍骨干、师资培训力度,强化应急队伍演练,提高卫生应急救援能力和技术水平。

    7.加强红十字会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到2020年各市州红十字会至少建立1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8.构建应急产业技术产品标准体系和应急服务体系,完善应急配送体系,初步形成以兰州为依托、以天水、陇东、河西为补充的应急物资配送网络。建立以铁路配送为主,公路运输、空中紧急调运为补充的保障体系。

    9.完成省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建立以市州、县市区地质应急平台为节点,与省政府、气象局、市州国土等部门相关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的全省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体系。

  (五)加强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加强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寒抗冻、防沙治沙、森林防火、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疫源防控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灾害防御能力评估工作,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重点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输油输气工程的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6873”交通突破行动,实施交通设施灾害防治工程,提升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抗灾能力。结合全省“6363”水利保障行动,继续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加固、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我省丝绸之路沿线区域、兰州新区等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工程抗灾能力。结合扶贫开发、保障房建设、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加快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居民搬迁避灾工作的实施,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抗灾能力。 

专栏5  加强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1.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农村住房抗震设防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和工匠培训,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住房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网络,引导农村建筑采取必要抗震措施,有序推进抗震防灾新技术应用,逐步提升建筑抗震防灾水平。

    2.加快西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建设,强化多雹区防雹措施和常旱区增雨措施,建设兰州、张掖增雨飞机驻地保障基地,在祁连山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检验外场试验区,建成统筹集约、协作有力、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

    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构建以远程诊断、风险评估、除害处理、检疫执法和责任追溯为主的检疫防御灾害体系,以应急防控指挥、航空与地面防治、应急防控物资储备为主的防治减灾体系和以科技支撑、队伍与装备、林业有害生物数据库、网络森林医院等为主的服务保障体系。

    4.实施重点城市、重要经济区和重点灌区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双塔、小海子、南营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102处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加快河西地区浅山区防洪治理规划编制,积极探索雨洪资源利用途径,争取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提高抗旱减灾能力。

    5.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盐碱地改良工程,配套实施平整耕地、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等工程。加大病虫监测和综合防控力度,强化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遏制病虫发生危害,到2020年实现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目标。

    6.加强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做好超高、大跨等重大建设项目抗震设防监管工作,加强重点城镇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和重要公共建筑抗震性能普查鉴定,促进城镇重要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加固,强化交通、铁路、能源、电力、广电、通信、水利水电、输油气管线等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和保障能力。

    7.建立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和改进学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设备。开展灾后重建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选址灾害风险评估,新建、改扩建工程普遍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设防要求。

  (六)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以科技创新驱动和人才培养为重点,依托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产学研相结合,开展全省频发自然灾害早期监测预警、重特大自然灾害链、自然灾害与全省经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研究。依托国家减灾遥感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网络通信系统以及我省现有相关系统,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识别、应急救援等方面关键技术研究以及防灾减灾救灾新材料、新产品和新装备的研发应用,加快无人机、物联网等新技术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应用。加强应急产业体系建设,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防灾减灾领域的支撑作用。  

专栏6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1.开展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的监测评估技术及防灾减灾监测预警、应急救援集成技术研究开发,支持研制防灾减灾救灾新技术新产品,有效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科技创新能力。

    2.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信息化建设,探索应用民政救灾物资发放全过程管理系统,提升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3.加强地震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地球物理野外观测站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扩大国际地震科技交流与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4.开展暴雨洪涝、干旱等主要气象灾害风险定量化实时评估,依法加强区域发展、城乡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产业化技术服务转化和防灾减灾共用技术推广应用基地2-3个,建成集科研、实验、设计、勘查及监理于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机构。

    5.开展黄土高原区和陇南山区及兰州、白银等市的重要城镇典型重大滑坡、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及创新优化防治工程设计实验研究,完善防灾减灾设计理论和技术方法。支持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建立省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技创新示范区。

    6.开展应对与适应气候变化、气候资源高效利用等重大技术研发应用,加强种子、饲草料等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调运设施建设,推广相应的生产技术和防灾减灾措施,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7.加快应急产业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及各类防灾减灾工程,力争在支撑应急产业发展的灾害预警、应急通信等领域取得关键共性核心技术突破。

  (七)加强区域和城乡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根据我省自然灾害特点,统筹推进全省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完善区域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将防灾减灾与区域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环境改善密切结合起来,以自然灾害时空分布为基础,协调开展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风险管理、工程防御、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能力建设,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和主要基础设施的设防水平,促进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协调发展。

  推进丝绸之路甘肃黄金段、兰州新区、关中—天水经济区、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等重点区域及城市群区域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城市大型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和多灾易灾县市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创新、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工程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联动、技术标准制定等能力建设的试点和示范工作,制定区域防灾减灾行动路线,推进重点城市群区域和主要经济带区域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新建或改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加强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强社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及集中连片贫困县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制定家庭防灾减灾与应急物资储备手册,鼓励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7  加强区域和城乡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1.开展重特大地震灾害情景构建和对策研究,制定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清单,有效提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重点危险区等信息和震灾情景构建技术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加强区域发展、城乡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加快推进西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建设。加强飞机人工增雨作业能力建设,建成统筹集约、协作有力、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

    3.全面完成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治理任务,加快实施23条江河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使治理河段达到设计防洪标准。编制河西地区浅山区防洪治理规划,推进重点山洪沟道防洪治理。

    4.完善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完成22个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和25个中波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央无线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监测系统和微波首台至大尖山及西南线部分台站SDH数字化升级改造。

    5.推进防震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创建示范社区以奖代补机制。加强防震减灾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科技馆、地震监测台站、地震遗迹遗址的科普宣传和文化建设功能,提升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6.加强地震、气象、国土、民政、水利等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激励机制,实现村级灾害信息员全覆盖。

  (八)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

  发挥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进一步拓宽农房保险、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加快建立自然灾害救援救助征用补偿机制,逐步建立规范合理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引入市场力量参与灾害治理,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防灾减灾救灾服务,培育和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灾害治理的能力。

  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引导和支持,建立健全统筹动员和协调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机制,进一步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指导意见和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搭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平台。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健全救灾捐赠需求发布与信息导向机制,完善救灾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公开、使用效果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  

专栏8  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

    1.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完善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措施,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物资发放、救灾捐赠、医疗救助、恢复重建及心理抚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创新乡镇、社区气象防灾减灾与服务保障体制机制,推进城乡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发挥社区组织和居民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

    3.建立气象指数保险、天气衍生品和气象巨灾保险业务,推动建立气象巨灾保险制度,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分担转移机制。

    4.加强兰州、平凉、定西等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展农房保险覆盖范围。

    5.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开展天气指数保险试点。

    6.发展应急物流、航空应急救援、安全培训演练等社会化服务,拓展政府购买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服务领域,将道路救援、防灾减灾等应急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范围。

  (九)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完善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将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加强灾害风险管理一级学科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将防灾减灾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党校或行政学院教育培训体系。将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术普及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统筹做好“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灾减灾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减轻灾害风险也是发展、减少灾害损失就是增长的理念,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营造良好的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环境。  

专栏9  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1.将自然灾害风险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定期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加强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建设,完善学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设备。加强教师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每所学校有1-2名具有防灾减灾专业知识的教师。

    2.加强防震减灾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科技馆、地震监测台站、地震遗迹遗址的科普宣传和文化建设功能,提升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3.推进防灾减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公共文化场地建设相结合,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进馆(站)、进社区、进乡村活动。

    4.加强灾害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依托“12320”健康服务热线,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科普宣传廊等多种媒体形式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卫生保健意识和防病能力。

    5.建成1个省级救护培训基地和4个市州级救护培训基地,推进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到2020年全省参加红十字会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人数达到全省总人口的4%。

    6.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工作,每年出版发行地质灾害科普挂图1万张,宣传折页1.5万张,科普宣传音像光盘5000张。制作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展板1万张,出版发行地质灾害避险自救手册1.5万册,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和避险技能培训5000人次。

  (十)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区域合作与交流。

  围绕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部署,结合我省“13685”战略,加强与周边相邻省份之间的防灾减灾救灾多层次多领域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合作。建立与国家相关部门及周边省份灾害监测、预警、评估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支撑国家相关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协作。 

专栏10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区域合作与交流

    1.加强我省与青海、宁夏、陕西、内蒙古、四川等相邻省份在灾害监测预警、救灾物资调运、灾情信息管理、应急救援、协调联动、人才队伍、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协作,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2.加强我省与相邻省份地震监测台网资料共享,扩大国际地震科技交流与合作,建成开放合作的地震科技创新体系,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3.推动防震减灾信息管理、宣传教育、专业培训、科技研发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建立与联合国组织、国际和区域防震减灾机构、有关国家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防震减灾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机制。

    4.逐步建立我省与相邻省份之间的应急通信保障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密切协同、相互支援的协调联络机制,强化与国家及省级层面的通信保障协调组织工作。

  四、重大项目

  “十三五”时期是解决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薄弱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和涉灾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交通、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机遇,在切实加强各涉灾部门专项规划项目实施基础上,根据我省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空白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全省综合防灾减灾全局性、关键性重点项目建设。

  (一)自然灾害综合评估业务平台建设工程。

  在利用现有各类灾害调查成果基础上,建设全省主要自然灾害综合评估业务平台,实现全省主要灾害全要素数据的共享化、评估业务的协同化、全过程评估的系统化,形成面向市州的多灾种防灾减灾救灾决策支持与服务能力。建设联通国家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灾情信息快速多源采集与协同处理技术。开展全省典型灾种灾害风险评价、多灾种和灾害链的综合风险评价以及区域减灾能力评价等工作。建立全省多灾种主要承灾体脆弱性参数库,完善省、市及自然灾害频发易发地区县级行政单元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图和主要自然灾害综合区划图,为全省各级政府制定区域发展规划、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提供科学依据。  

专栏11  自然灾害综合评估业务平台建设工程

    1.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覆盖全省所有县级行政区划的专用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完善与兰州城市圈及强震活动主体区域防震减灾需求相匹配的监测台网布局。建设地震预报创新研究平台,升级改造市州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推动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的县市区建设地震应急指挥中心。

    2.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立网格化、数字化、精细化要素客观预报产品体系,建立精细到县的延伸期重要天气过程预测和月、季、年的定量化预测业务系统。编制覆盖全省的精细化气象灾害区划图,构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系统,在甘南、临夏等少数民族地区和河东扶贫连片区补充建设移动天气雷达。对甘南、临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14个台站和扶贫连片区的33个台站进行基础设施改造。

    3.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甘肃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众版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建立政务版和专业版甘肃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部门间的共建共享机制,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纳入其业务运行服务系统,推动建立与有关地理信息企业、相关专业部门的数据融合与合作机制。

    4.应急测绘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反应快、技术好、素质强的应急测绘保障队伍,完善应急测绘和保障服务人员快速集结及装备调用机制,加强测绘同政府应急、防灾减灾、防汛抗旱等部门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开展灾害多发地区地理国情信息常态监测和分析,加大应急测绘装备设备投入配置,为突发灾情决策和快速处置提供支撑。

    5.应急通信指挥平台延伸工程。在现有应急通信指挥平台网络系统基础上,在藏区及防灾减灾重点市州实现应急通信指挥平台系统的延伸,在全省每个县及防灾减灾重点乡镇增配至少2部卫星电话,实现突发情况下应急指挥的通信联络畅通。

    6.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实施兰州市防洪综合治理、兰州新区防洪、嘉峪关防洪、金昌市国防工业基地防洪、民勤县红沙岗镇工业园区防洪等工程,完成黄河甘肃段防洪以及23条江河主要支流和49条中小河流治理任务。

    7.草原防火建设工程。加强防火物资储备库(站)建设,充实重点草原火险治理区草原火灾扑救基础物资。建设兰州、定西、陇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及中东部草原防火站建设项目。加强草原防火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甘南、河西走廊地区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水平。

    8.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程。加强14个市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对86个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进行标准化改造,更新完善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在全省16130个行政村建设村级兽医室并购置必需的器械、消毒设备、冷藏设施等。

    9.地质灾害年度巡查及年度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调查工程。开展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动态巡查工作,建立核查表和动态数据库。开展受“5·12”汶川地震影响未达到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精度的10个县市区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开展80个重要城镇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区划,建立86个县市区1239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网络。

  (二)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根据全省自然灾害特点,在综合考虑灾害发生频率、人口密度、兼顾辐射保障面、交通运输等主要因素基础上,采取新建、改扩建和代储等方式,形成分级管理、反应迅速、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省市县乡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多灾易灾地区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在多灾易灾城乡社区设置救灾物资储备室,形成全覆盖能力。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物资储备机制,通过协议储备、依托企事业单位代储、居民家庭储备等多元化储备方式,构建多元完整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灾物资紧急调拨跨部门、跨区域、军地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救灾物资入库、存储、出库、运输和分发等环节的智能化管理,提高救灾物资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  

专栏12  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1.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省市县乡四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形成以中央储备为核心、省级储备为支撑、市县级储备为依托、乡镇和社区储备为补充的全省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及年度购置计划,丰富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完善与驻军、交通、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应急调运联动机制,确保灾后救灾物资及时运抵灾区。

    2.西北地震紧急救援物资储备建设工程。建成满足500名搜救人员和200名现场工作人员装备物资需求使用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提升应对大中型城市地震救援能力。

    3.备灾中心与备灾仓库建设工程。建成省红十字会备灾中心以及庆阳、平凉市红十字会备灾仓库,新建1个覆盖河西5市的市级备灾仓库,形成以省红十字会备灾中心为主,以定西、陇南、甘南、天水、庆阳、平凉、舟曲、河西地区备灾仓库为补充的红十字会备灾网络体系。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探索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合作机制,加强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备灾救灾物资信息化管理。

  (三)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编制全省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标准体系,定期开展避难场所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推动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和装备的配置,提高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综合人口分布和灾害隐患分布,依托现有学校、体育场等公共场所新建或改建典型灾害多发县市的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灾害多发区域应急避难需求。综合利用城乡社区现有设施,采取确认、修缮、新建等方式建设综合应急避难场所,为城乡社区避难场所配置应急物资,设置应急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广播设施,逐步配备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创建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编制完善社区应急预案和灾害风险图,开展社区救灾演练,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等。  

专栏13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1.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程。编制完善社区应急预案和灾害风险图,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创建15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引导城乡社区利用现有设施采取确认、修缮、新建等方式建设应急避难场所,逐步配备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提高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避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兰州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二期建设,编制学校、医院、社区、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急避险、疏散逃生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南,将地震应急避险场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建设应急供电、供水、广播、物资储备、应急厕所等配套设施,新建或改建10个典型灾害多发县市的应急避难场所,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2-3个功能齐全的地震应急避险场所。

    3.社区应急救护培训工程。建成1个省级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基地和4个市州级救护培训基地,到2020年全省红十字会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人数达到全省总人口的4%。

    4.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地建设工程。对不具备避险搬迁、工程治理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工程,在地质灾害多发区的城镇、村社建设609处应急避险场地。

  (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

  以甘肃省自然灾害综合教育培训基地为依托,统筹开展自然灾害宣传教育、防灾减灾文化与科技普及工作,组织专家编写符合我省灾情特点、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防灾减灾科普读物和宣传挂图、音像制品及公益广告等材料,力争在全省每个县市区新建或改扩建1处集宣传教育、展览体验、演练实训等功能为一体的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  

专栏14  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

    1.防震减灾素质提升示范工程。创建60个科普示范学校、50个科普示范社区。在白银、嘉峪关、金昌、庆阳、武威等市建设防震减灾科普展馆,创建具备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咨询平台。

    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建设工程。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传媒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为社会公众免费发放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挂图、音像、视频等宣传资料,全面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3.广播电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改造建设47个无线发射台站,建成22个县级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和25个中波台站,建成1228个乡镇简易广播播出机房。加强乡镇、行政村广播通知、紧急广播等设施建设,实现人口密集的行政村和自然村全覆盖。

  (五)环境减灾卫星星座应用工程。

  加快推进国家卫星减灾西北区应用分中心建设,建设灾害范围遥感动态监测模型和灾害遥感业务系统,实现高分等新型遥感数据的自动接入管理、批处理、灾害特征参数反演、典型目标识别与提取、灾害时空变化信息监测、灾情综合协同研判与多维可视化等业务功能。建立航空数据共享合作和无人机应急响应合作机制和实物量遥感评估业务平台。依托国家环境减灾卫星星座工程建设,建立覆盖全省、快捷有效的地震灾情获取系统和处理平台。依托2颗16米光学卫星等“十三五”时期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资源,建立计算机模拟仿真系统,实现地震灾害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推演和指挥决策优化等多维可视化模拟仿真。加强地震灾害遥感应用模型、方法和标准研究,健全完善全省防震减灾空间信息服务平台。  

专栏15  环境减灾卫星星座应用工程

    1.地震灾情获取与处理平台建设。建设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灾情速报平台和市州级灾情速报终端,加大地震应急现场装备配置。建设西北区域地震遥感中心,推进灾情航空侦查能力建设,建立无人小飞机灾情采集和快速识别处理示范系统,开发布设灾情分布分析平台。加强地震灾害遥感应用模型、方法和标准研究,健全完善全省防震减灾空间信息服务平台。

    2.建设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兰州省级强震观测信息管理与服务中心和数据获取与数据库平台、地震预警信息处理技术平台,开展洪涝、沙尘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系统实景模拟实验,推进防灾减灾科技研发和交流合作。

  (六)城乡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全省地震灾害预防基础探测工程建设,开展兰州城市圈及省内其它重要节点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工作,夯实地震灾害预防基础。实施地震社会服务工程,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民俗特点,大力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农村防震减灾技术服务体系,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提升农居抗震性能。  

专栏16  城乡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

    1.全省震灾预防基础探测工程。开展南北地震带甘肃段、河西走廊祁连山地震带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等主要活动断层1:5万填图和关键构造部位深部地球物理探测。编制全省以及14个市州活动断层分布分幅图,保障城市和村镇规划、重大工程建设选址避开活动断层。

    2.重点地区城市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开展大兰州经济区(兰州新区、白银、定西、临夏)、平凉市、庆阳市、酒嘉地区(酒泉和嘉峪关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开展永靖、漳县、岷县、古浪、玉门、玛曲、肃南、敦煌等县级城市地震小区划。开展地震诱发次生地质灾害预测和评价,建立城市震害防御信息系统。

    3.农村民居抗震防灾技术服务工程。统筹考虑贫困县农房抗震改造、灾后重建、移民搬迁等涉农项目,加快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开展农村民居抗震实用化技术研究与开发,研究符合甘肃农村实际的农居建设技术方案。编制适合各地农民经济承受能力与风俗习惯的农居技术指南和建造图集,建成若干示范村。建立省市县三级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网络,分层次培训2万名掌握基本抗震知识和农居地震安全施工技术人员。

    4.地震工程试验设施建设。在地震多发的陇南、兰州等地选取或建造不同抗震、减隔震技术建筑物原型,建设结构强震台阵,选取1-2条全新式活动断裂建设断层影响观测示范台阵,针对典型场地类型分别建立场地覆盖层影响台阵、地形影响台阵及衰减台阵,推动工程抗震技术的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协同合力。

  本规划由省减灾委通过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救灾资源、依托各成员单位专项规划,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等措施统筹协调实施。省减灾委成员单位要抓好本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落实。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要求,将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纳入地方年度计划,加大考核督查力度,确保本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如期完成。

  (二)加强规划衔接,推动协同联动。

  建立省减灾委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各成员单位协同应对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在编制指导行业发展的专项规划时,要加强与本规划有关内容的衔接与协调,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要与本规划相协调,提出的重大工程和项目要与本规划相衔接。各级减灾委在编制本区域防灾减灾规划或工作计划时,要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体现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实施本规划过程中,各涉灾部门要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三)加强资金保障,完善投入机制。

  建立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农村高风险地区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的机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防灾减灾资金投入与灾情程度相匹配。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建立省市县综合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经费分级投入机制,全力保障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经费投入。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升队伍素质。

  制定和实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战略,依托重点领域、重点学科和重大项目,整体性开发防灾减灾人才资源,统筹推进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创新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培训方式,提升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助队伍、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加强评估检查,强化监督管理。

  省减灾委要建立本规划的跟踪评估制度,强化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省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评估。省减灾委办公室负责本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并向省政府、省减灾委提交本规划实施中期和末期进展情况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