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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占地及淹没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 时间: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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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甘政发〔2018〕77号

 

白银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是解决白银市靖远县和平川区农业灌溉、农村生活供水的大型水利工程。为确保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主要由渠道及渠系建筑物、泵站、调蓄水池、输水管线组成,占地及淹没区范围涉及靖远县北滩镇、东升镇、五合镇、靖安乡、高湾镇,平川区水泉镇、王家山镇、宝积镇、共和镇、黄峤镇、种田乡、复兴乡等12个乡镇。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国家已批准开工建设的铁路、公路、电力、通信等重点项目外,禁止任何单位、集体或个人在工程占地及淹没区新建或改建任何工程项目,不得改变该区域内原地类、地貌,不得从事抢开耕地、园地、抢栽树木等改变土地用途和影响建设的活动,不得移动或破坏为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所设立的标记、标点。

  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占地区的户籍管理,严格控制人口迁入。除出生、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正常情况外,一律不准再迁入人口。

  四、本通告发布后,建设单位要会同设计部门按本通告明确的征占用土地范围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范围界定,设置明显、易于识别的标志,并尽快将工程总体布置图送达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市、县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宣传和实物调查工作,避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省移民管理机构要会同省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指导和监督。

  五、对违反本通告擅自迁入的人口和建设的工程,一律不予登记和补偿。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