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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营改增”扩围进展顺利 改革显现红利持续释放
  • 时间:20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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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认真落实国务院“营改增”部署,2014年按时完成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电信业“营改增”试点扩围,试点行业从2013年的“1+6”扩展到“3+7”,顺利实现了纳税人税制转换,总体运行平稳顺畅。截至年底,全省试点纳税人共有2.7万户,总体减税面达到98%,全年共入库改征增值税收入20.77亿元,改革效应在多方面显现。

  据测算,实施“营改增”后,甘肃试点企业和非试点企业实现双减负。剔除管道运输等即征即退政策影响,全年“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整体税收与按营业税计算办法相比减税1.15亿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整体税收减少0.98亿元,直接减税2.1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购买应税服务增加抵扣,间接减税4.98亿元。两项合计,减税规模达到7.11亿元。同时,全省共对符合“营改增”优惠政策条件的144户试点纳税人办理免退税2.8亿元。这些减税已转变为企业实实在在的利润,成为助推企业发展的动力。

  同时,随着“营改增”试点不断扩围增容,部分现代服务业税负下降,同时制造业企业因购进服务可抵扣而相应增加服务需求,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源向服务业集聚,甘肃服务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改革试点以来,新办户数增长迅猛,到2014年底达到2.7万户,是2013年试点初期9621户的1.8倍以上,累计新增试点纳税人1.9万户,月均增幅在千户以上,主要集中在文化创意、鉴证咨询、研发和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集中在兰州、酒泉、张掖、白银、天水等省内经济发达、交通便利、对周边辐射作用较强的地区。目前,部分现代服务业已成为“营改增”纳税的主力,试点以来累计入库“营改增”收入10亿多元,占试点税收总额的48%,表明企业发展服务业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带动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此外,随着试点的深入推进,甘肃“营改增”在推进产业主辅分离,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和专业化分工进程上的作用更加显现。全省国税收入中第三产业税收增速快于第二产业14.73个百分点,所占比重比2013年增加2.41个百分点。试点以来,我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仅接受省内试点行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达20万余份,增加抵扣14亿元。试点行业投资信心增强,反哺效应显现。全年一般纳税人采购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245亿元以上,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41.67亿元,反映出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步伐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