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永靖县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5-12-10
  • 点击:929
  • 来源:

永靖县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靖县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已由甘发改环资[2014]1318号文审核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永靖县鹏元农膜再生加工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新建车间、成品库、原料棚;新建锅炉房、职工宿舍;配套设施设备。

2.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计划于2016年01月01日开工,2016年06月28日竣工。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人必须3 好。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3.3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关专业叁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与本工程建设的五大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4人必提供检察机关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明未贿为。

3.5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招标行资格后审,格后审不合格的标人标文件将按理。

4.报名要求:

4.1报标人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册人员)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投标资格审查表、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五大员考核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省外企业需提供进甘投标备案证明、近三年从事相关项目业绩的证明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

以上资料报名时均提供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并装订成册,原件以备查验

5、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20151209日至20151215日 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1216日至20151220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  
    【注:招标文件费每本600.00元(大写: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 0101 3577 9000 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交款方式:电汇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7、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青年路2号)

8联系方式

  人:永靖县鹏元农膜再生加工厂

  人:赵贤红                      

联系电话:1390930803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临夏项目管理分公司

  人:马亚伟  

联系电话:18709300609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     

联系电话: 0930-6220061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