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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那吾乡绍玛村精准扶贫暨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防洪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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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本站原创

合作市那吾乡绍玛村精准扶贫暨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防洪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作市那吾乡绍玛村精准扶贫暨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防洪工程已由甘南州水务水电局以州水电字(2016)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由多渠道筹措组成。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合作市水利水电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设不代村支沟、花加彩村支沟、拉咱村支沟、才豆村支沟、俄化昂村支沟,共计5条沟道,工程治理沟道总长度为3.566km,共计修建护坡5.663km,修建护岸0.101km,维修加固0.304km。修建村庄内排洪渠0.674km,在沟道上修建便民通道12座,拦砂坝9座,防冲墙41道

工程计划总工期5个月。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治理沟道总长度为3.566km,共计修建护坡5.663km,修建护岸0.101km,维修加固0.304km。修建村庄内排洪渠0.674km,在沟道上修建便民通道12座,拦砂坝9座,防冲墙41道。

2.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一个。

第一标段:治理沟道总长度为3.566km,共计修建护坡5.663km,修建护岸0.101km,维修加固0.304km。修建村庄内排洪渠0.674km,在沟道上修建便民通道12座,拦砂坝9座,防冲墙41道。

第二标段:合作市那吾乡绍玛村精准扶贫暨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防洪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其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必须提供以上人员近期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或劳务合同等第三方证明材料。 

3.3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2项(或2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行业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后,请派代表于2016年5月13日~2016年5月19日(14、15日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持介绍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4.2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担保函)

5.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帐户电汇或转帐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电汇或时转帐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帐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5.3投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玖万元整;二标段:贰万元整;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行    号:313821010604

帐    号:6632 0101 4726 3000 10

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注:将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开标前三天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hqgsfgs@163.com,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单,超过期限的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8日15:10时。

6.2 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招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6年5月20日上午9时由合作市水务水电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在招标组织现场踏勘时通知,投标人可自行确定是否参加现场踏勘和招标预备会,参会人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合作市水利水电工作队

联系人:杨文辉

电  话:13893996825

9.2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街师范家属院南区431室

联 系 人:杨炜

电    话:0941-8261126

传    真:0941-8261126

邮    箱:hqgsfgs@163.com

10、咨询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咨询电话:0941—8211232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