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全域国土综合生态修复项目14万亩公益林生态供水绿化土方二期工程第三标段(5至6号蓄水池段原林带东扩30米)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3-31  来源:

临泽县全域国土综合生态修复项目14万亩公益林生态供水绿化土方二期工程第三标段(5至6号蓄水池段原林带东扩30米)建设项目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交易编号:GSJH2020011907

临泽县全域国土综合生态修复项目14万亩公益林生态供水绿化土方二期工程第标段(5至6号蓄水池段原林带东扩30米)建设项目已由临泽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建设。根据发改字2020〕58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本工程项目结算接受政府造价审计。

1、 项目概况:
  1.1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主要内容为:临泽县全域国土综合生态修复项目14万亩公益林生态供水绿化土方二期工程第标段(5至6号蓄水池段原林带东扩30米)。投资约1968617.56元。

1.2计划日历天数:60日历天。

1.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1.4建设地址:张掖市临泽县

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防沙治沙、造林绿化施工、生态环境治理经营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企业需提供土地等法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取土许可证。

2.3 拟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林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或造林绿化工类中级以上相关证书

2.4 项目部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2.5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到场参与投标活动,不按规定时间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6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监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镇政府的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7市外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注册地及拟建项目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市内投标企业持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即可。

2.8 开标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9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请同时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除外)和拟参与本项目所有人员证件原件以及招标文件中所需提供查验的资料原件以备查验。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20年469-12时00分,在张掖市华大丰泽园B区7号楼1单元1001室审核资质要求并领取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211500分。

4.2送达地点:临泽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4.3开标时间:2020年4211500分

4.4开标地点:临泽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4.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6、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临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梁顺红    联系电话:0936-5300028

 

    招标人: 临泽县城市园林绿化中心

    联系人:张甲毅  联系电话:1399360872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景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梓琪   联系电话:1560936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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