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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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全域国土综合生态修复项目沙河渠南侧
公墓区段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LZXZYJ2021123
临泽县全域国土综合生态修复项目沙河渠南侧公墓区段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工程项目结算接受政府造价审计。
1.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沙砾开挖、拉运、熟耕土换填、灌水沉降及平整、苗木移植、供水管道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387244.67元。
1.2 计划工期:20天。
1.3 建设地址:临泽县。
1.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
2.2投标人须是劳务公司及有能力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4施工企业在参加市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时,须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将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5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6评标专家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如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一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投标活动。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3.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9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8时)。
3.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送达地点:临泽县浙商广场颐高电子商务孵化园二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上发布;
6、招标联系方式
6.1监管单位:临泽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梁顺红 联系电话:0936-5300028
6.2招标单位:临泽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徐克苦 联系电话:13993608885
6.3招标代理机构:临泽县英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临泽县浙商广场颐高电子商务孵化园二楼
联 系 人:孔希利 联系电话:13830688675
临泽县英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