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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政采风险基金的构想
  • 时间:20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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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不断拓展,政府采购的规模随之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的拓展和规模的扩大,政府采购发生风险的机率也随之增加,可谓风险无处不在。

  政府采购风险,从发生的类型分,主要有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从风险发生的原因分,主要有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从风险发生的阶段分,主要有采购项目立项期、预算与计划审批期、合同授予期、履约验收期、支付期、项目评估期;从发生的结果分,主要有可防范的风险和不可避免的风险。

  既然政府采购风险是人们无法完全防范或避免的,那么,在增加风险防范意识、采取防范风险措施的同时,应建立政府采购风险基金,做到有备无患,用以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利益,防范因政府采购风险诱发其他不安定问题,进而产生其他连锁反应。

  建立政府采购风险基金的资金来源,笔者认为主要有6个渠道:

  一是政府采购项目所节约的资金。目前,政府采购项目的节约率一般在5-10%范围内,2010年我国政府采购总规模超过了8000亿元,依此计算,2010年我国政府采购节约资金在400-800亿元范围之间。但由于预算管理体制问题,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并没有全部回到各级财政发挥作用,相当一部分留在采购人手中被花掉了。目前除了把节约下来的资金收归各级财政国库外,还可将节约资金的1-2%作为政府采购的风险基金。

  二是政府采购执法的罚没收入。《政府采购法》实施近10年来,相关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很少。而《政府采购法》第71、72、76、77、78和83条都明确规定,对违反相关法规的相关当事人给予罚款处理。对于行政罚款的罚没收入的处理,我国有明确的规定,即统一上缴国库,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考虑政府采购工作的特殊性,国家可出台有关政策将政府采购的罚没收入的3-5%作为政府采购的风险基金。

  三是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初期,可以采取财政预算拨款的方式,建立政府采购风险基金,当政府采购风险基金达到一定的规模并足以能应对一般的风险危机时,财政预算可停止拨款。

  四是供应商的捐赠。参照其他基金的管理模式和作法,政府采购风险基金也可以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捐赠。这种捐赠应是无条件的,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五是政府采购协会所缴会费收入。随着我国政府采购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采购的行业协会在政府采购的行业管理中将应运而生,并将起到独特的作用。行业协会将会费收入的一部分作为风险基金,也是行业协会帮助政府采购当事人抵御风险的职责之一。自古我国的各种商会都有帮助会员筹资、担保、抵押之职责。所以,将政府采购协会的会费收入的3-5%作为政府采购风险基金值得探索。况且,目前许多行业协会的会费收入可观,支出也不尽规范。

  六是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一个市级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账面余额一般在100万元以上,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账面余额一般在500万元以上。按年息0.5%计算,仅一个省的年利息收入就是2.5万元。有些省份的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账面余额高达2000万元,其年利息为10万元。

  七是基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政府采购基金本身要产生利息,所以利息收入不可挪作他用。(作者:宋军    单位:湖北省荆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