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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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发改法规函[2013]13号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3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内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3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3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49号)的要求,现将我省2013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境内申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资格升级,以及资格证书2013年到期需要延续的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13号令和发改办投资[2013]44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资格申报材料,并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申请单位请登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系统》(http://www.ndrc.gov.cn/wsbs)填写、上传并打印相关的申报材料。
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时间和审核时限的要求,各申报机构务必于<?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3年5月6日前(星期一)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委(政策法规处)。逾期报送的申报材料我委不予接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机构自负。
联 系 人:杜红霞
联系电话:4609146
地 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综合楼1401室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