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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时期
  • 时间: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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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隋唐五代,又回到秦汉的郡县两级制。
  隋初,隋文帝为改变南北朝时期州、郡、县三级体制过于分散的状况,根据“存要去闲,并小为大”的原则,开皇三年(公元583 年)裁并州郡,取消郡一级建制,实行以州统县,使东汉末年以来实行的三级地方政制,重新恢复为州、县两级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 年),又改州为郡,以郡统县,并分郡为上、中、下三等。另设司隶和刺史分部巡察,主掌监察。经裁并,省境共设16郡、76县。同北周时相比,裁抗了22个州、40个郡、28个县。当时设置的16个郡是:安定郡(今平凉地区一部和镇原县)、北地郡(今庆阳地区一部和陕西省彬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北)、弘化郡(今庆阳地区东北部)、平凉郡(今平凉地区西北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一部)、天水郡(今天水市部分地区)、陇西郡(今定西地区一部和秦安县东北部)、金城郡(今兰州市、临洮县)、包罕郡(今临夏大部、临洮县南部和青海省乐都县南部)、武威郡(今武威地区一部和永登县南部)、张掖郡(今张掖地区一部和酒泉县)、敦煌郡(今敦煌 、安西和玉门市一部)、汉阳郡(今礼县大部)、临洮郡(今岷县和甘南藏族自治州部分地区)、宕昌郡(今宕昌和舟曲县部分地区)、武都郡(今陇南地区部分地方)、河池郡(今陇南部分地区和陕西省凤县)。
  唐朝,初改郡为州,唐玄宗时又改州为郡,祜肃宗时再改郡为州,终唐之世,仍为州、县两级制,郡只是地理区域的名称。按照唐的定制,州分辅、雄、望、紧、上、中、下七等,县分上、中、下三等。类似这样的划分,一直延续到清代。当时省境共设22州,辖67县。全省设置的州是:秦州(今天水市)、河州(今临夏市)、渭州陇西郡(今陇西、渭源、武山、漳县)、兰州(今兰州市皋兰县)、阶州(今武都县)、洮州(今临潭县)、岷州(今岷县和临潭县南部)、叠州(今临潭县西南和白龙江上游)、宕州(今舟曲以西、宕昌东南)、凉州(今武威市、金昌市、古浪县)、沙州(今敦煌县)、瓜州(今安西县)、甘州(今张掖市、山丹县)、肃州(今酒泉市玉门市)、泾州(今泾川、灵台、平凉市、镇原县)、原州(今平凉市西北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渭州(分原州平凉县置,今平凉市)、宁州(天宝元年即公元742 年改北地郡置,今宁县、正宁和镇原县东部)、庆州(今庆阳地区大部)、凤州(今两当、徽县和陕西省凤县)、文州(今文县)和狄道府(今临洮县西)。除了行政,唐代还设有监察区。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 年),依山川形势分全国为10道(唐玄宗元二十一年即公 元733年增为15道),甘肃置陇右道,治鄯州(今青海省乐都县),兼属关内道(治长安)、山南西道(治梁州)。主要是监察非法,道的长官为采访使,由中央委派,事毕即回。唐睿宗景云元年置河西节度使,景云二年从右道中分置河西道。唐玄宗开元年间,河西、陇西均置节度使,实际上成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无所不统。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 年)以后,改道的长官为观察使,蟥理民政,行使部分行政职权,其后逐渐变成州上的一级政区。贞元以后,唐朝政府悉调西北戎军平定“安史之乱”,汉唐以来成为东西交通咽喉之地的河西走廊空虚,蕃乘机占领河西,先后攻陷甘、凉、肃、瓜、沙和熙、河、洮、岷、宕等州,控制河陇地区前后约八九十年之久。五代时期,后梁占有甘肃之一部,后唐约有秦、阶、成、泾、原等州,后晋据有武州(今环县),后周有秦、阶、成州,前蜀占据甘肃的东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