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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人才成长“立交桥” 甘肃有了“工人教授”“农民教授””
  • 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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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新甘肃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文洁

  杜钧是酒钢公司一线工人,荣获全国劳模、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等荣誉称号,未曾评过初级、中级职称,也没有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却被评为甘肃省第一个“工人教授”……

  2021年4月,甘肃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在全国较早建立起了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工人可以评教授,教授可以评技师,改变了这两类人才职业发展“独木桥”和“天花板”现象,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搭建起了成长“立交桥”。

  《办法》使杜钧、张自飞、潘从明等10名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成为名副其实的“工人教授”,也是我省首批实现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受益者。

  特殊人才特殊评价

  2018年,甘肃省人社厅就制定出台了《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启动实施特殊人才特殊评价,采取“一人一事、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对省内作出重大贡献人才、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甘南、临夏州引进人才、其他新兴产业、身怀绝技的特殊人才,不受学历、资历、台阶、论文、身份等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为此,省人社厅牵头组建全省特殊人才评价组,实行与评委会评审模式完全不同的评价方式,采取专家组组长负责制,以专家实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人选,人才通过评价后,岗位聘用指标由省人社厅专项下达。

  两年多来,全省共有255名人才通过该绿色通道获得高级职称,通过特殊人才职称评价,杜钧成为了“工人教授”,秦安县农民靳志强成为了“农民教授”,大禹节水集团30岁的王浩宇是我省最年轻的正高级工程师,857名“快递小哥”评了职称……

  从“能参评”到“评得上”

  为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拓宽人才发展空间,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省人社厅聚焦“技能甘肃”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

  《办法》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艺术、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新兴职业、新兴领域,在职业分类基础上,还进一步明确了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对应关系。

  《办法》明确指出,不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达到相应的工作年限即可申报职称评审。重点评价技能人才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实际能力和贡献。另外,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符合技能评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申请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贯通领域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要求的,可分别申报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正高级职称不受年限限制,可直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资格。

  两类人才职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为确保《实施办法》落地生效,省人社厅同时修订完善了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首先在工程、艺术等8个贯通领域职称评价标准中明确了“两类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具体规定,贯通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技能人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时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符合条件可分别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获省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参考其他业绩,原则上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同时,省人社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农村实用技术人职称评审办法》《甘肃省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价条件标准》,鼓励农民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作贡献。

  为增加高技能人才职称的“含金量”,《办法》鼓励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鼓励企业为各类优秀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设定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参照企业内部中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待遇。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