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政策 稳投入 强监管!甘肃财政全力保障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落地落实
  • 时间: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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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新甘肃

  9月15日,全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现场推进会在庆阳召开。

  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全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现场推进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方向,紧扣三年倍增行动重点任务,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不断完善政策,强化资金统筹,加大投入力度,狠抓资金监管,全力保障三年倍增行动落地落实。

  2021年,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17.29亿元,省级预算安排72亿元,督促指导市县落实衔接资金44.2亿元。全省衔接资金达到233.5亿元,规模超过上年水平。截至8月底,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支出达58.1亿元。目前,全省共整合涉农资金260.6亿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资金为136.7 亿元,占比达到57.8%,超过去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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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产业发展。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政策,研究制定《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在分配年度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时,将三年倍增行动计划作为重要因素,切块分配16亿元。明确提出资金保障重点从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转变,要求到县衔接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产业发展,与年度倍增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挂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县区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用途,统筹使用,优先支持与三年倍增行动计划相关的产业发展项目,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去年57%的水平。同时,要求市县将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土地增减挂、土地出让收益、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优先用于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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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各项财政支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省财政厅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对各县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的两次集中联审;要求市县严格履行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使用主体责任,严格资金适用范围;要求市县财政部门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支农资金和项目监管,督促资金主管部门认真开展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图片由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朝霞 杨唯伟摄)(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朝霞 杨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