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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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某单位执勤公务车定点维修入围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某单位执勤公务车定点维修入围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环广场A塔1701室)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 1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J21-002Z
2、项目名称:兰州市某单位执勤公务车定点维修入围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0万元
6、服务周期:本项目采用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即通过一次招标确定的项目入围供应商对兰州市某单位执勤公务车定点维修项目服务两年。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先签订第一年维修服务合同,第一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采购人需对入围供应商已完成车辆的维修质量、维修进度、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若入围供应商的各项服务均满足采购人需求,本项目不再另行招标,由采购人直接与入围供应商续签第二年的维修服务合同,第二年合同与第一年相同,其服务范围、服务内容、费用构成均不变更或调整。若入围供应商的各项服务不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启动招标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入围供应商完成第二年度的维修服务。
7、采购需求:择优选择2家维修企业,作为兰州市某单位执勤公务车定点维修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拒绝接受任何非车辆维修企业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事业单位提供报表;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任意税种的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经营地址位于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证书;
(3)近五年内供应商在车辆维修、保养等环节中没有发生《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级别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 1 月 19 日至2021年 1 月 25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环广场A塔1701室)。
3、方式:供应商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维修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环广场A塔170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 1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环广场A塔1701室开标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1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环广场A塔1701室开标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
2、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供应商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供应商自行出具)。开标期间,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某单位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
联 系 人:张同志
联系电话:0931-5168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环广场A塔1701室
联系方式:0931—8435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931—8435835
2021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