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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自动进样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时间: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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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电感耦合等离子

质谱仪自动进样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项目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自动进样器采购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因检验任务和项目需要,我院已有的一台生产企业为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型号:ICP-MS/MS 8900),需要购置与之匹配的自动进样器。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保证原有设备的正常运行,新购置的自动进样器生产企业必须为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且与原设备型号可匹配工作。路易企业有限公司为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在我国仪器设备销售的代理商,为香港公司,接受合同币种为外币。路易企业有限公司特授权中旭科器(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唯一指定经销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接受人民币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为中旭科器(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旭科器(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朱枫公路3424号1幢3层

三、公示期限

2021年7月21日 2021年7月2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反馈单位: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联系电话:0931-5161916

五、联系方式

人:丁辉

联系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988号

联系电话:0931-5161916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共识-自动进样器.pdf
马骏论证意见-自动进样器.pdf
石晓峰论证意见-自动进样器.pdf
张珍论证意见-自动进样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