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安检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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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安检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2-12620000224333349J-20170726-027598-2
1.招标条件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甘发改交运〔2013〕1354号),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4:66,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安检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至东岗段,线路全长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设东岗车辆段、陈官营停车场各一座,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西客站附近和东岗车辆段内,设控制中心1座,位于东岗车辆段内。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台式液态检查仪、便携式爆炸探测器、防爆毯、防爆球、危险物品储存罐、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辅助设备及安检标识(其中辅助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插排、扩音器、执法记录仪、客流引导带、安检设备柜、安检办公桌椅等)的供货以及运输、保险、仓储、现场勘测、现场就位组装、检测、各阶段的试验/调试/验收、试运行、工程移交前的成品保护、人员培训、配合试运行前的系统考核、试运行期间测试配合、特殊时段的值守和最终移交等所需要的各类技术服务及二次搬用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 计划工期:
2017年11月10日,投标人完成所有设备工厂试验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018年1月31日,试运营开始。
2.4 工程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控制价:2066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现汇卖出价为准)。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设备制造商;台式液态检查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防爆球、危险物品储存罐,以上产品若非投标人制造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须提供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的省部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的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应具备CE认证或CSA认证。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在已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机场项目中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安检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合同中须包括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6)所投设备须通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合格检测报告(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二)
(7)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度至2016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书,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报告。
(8)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内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请投标人于2017年10月9日20时至2017年10月14日20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 年11月3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二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5.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5.5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_)、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www.lzgdjt.com)、甘肃省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和政路131号
邮政编码:730000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931-4631105
传 真:0931-4631178
电子邮箱:htc@lzgdjt.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 系 人:牛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63348415 0931-6110510
传 真:0931-8459190
电子邮箱:ZYZBLZB@163.COM
2017年10月9日
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
交易编号:A02-12620000224333349J-20170726-027598-2
1.招标条件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甘发改交运〔2013〕1354号),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4:66,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安检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至东岗段,线路全长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设东岗车辆段、陈官营停车场各一座,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西客站附近和东岗车辆段内,设控制中心1座,位于东岗车辆段内。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台式液态检查仪、便携式爆炸探测器、防爆毯、防爆球、危险物品储存罐、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辅助设备及安检标识(其中辅助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插排、扩音器、执法记录仪、客流引导带、安检设备柜、安检办公桌椅等)的供货以及运输、保险、仓储、现场勘测、现场就位组装、检测、各阶段的试验/调试/验收、试运行、工程移交前的成品保护、人员培训、配合试运行前的系统考核、试运行期间测试配合、特殊时段的值守和最终移交等所需要的各类技术服务及二次搬用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 计划工期:
2017年11月10日,投标人完成所有设备工厂试验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018年1月31日,试运营开始。
2.4 工程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控制价:2066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现汇卖出价为准)。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设备制造商;台式液态检查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防爆球、危险物品储存罐,以上产品若非投标人制造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须提供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的省部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的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应具备CE认证或CSA认证。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在已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机场项目中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安检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合同中须包括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6)所投设备须通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合格检测报告(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二)
(7)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度至2016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书,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报告。
(8)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内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请投标人于2017年10月9日20时至2017年10月14日20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 年11月3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二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5.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5.5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_)、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www.lzgdjt.com)、甘肃省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和政路131号
邮政编码:730000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931-4631105
传 真:0931-4631178
电子邮箱:htc@lzgdjt.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 系 人:牛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63348415 0931-6110510
传 真:0931-8459190
电子邮箱:ZYZBLZB@163.COM
2017年10月9日
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