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源县大安乡杜家铺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渭源县财政局以渭财发(2019)21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18年农村文化广场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甘财政﹝2018﹞104号)文件,下达大安乡杜家铺文化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项目招标人为渭源县大安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文化舞台:1.墙体粉刷改造334.96平方米;2.舞台地面改造129.01平方米;3.墙裙瓷砖改造20.33平方米;4.屋面改造115.05平方米;4.山墙改造164.3平方米。(二)室外工程:1.广场硬化3333.4平方米;2.宣传栏2座;3.文化宣传墙145米;4.国旗台改造一座。项目总投资53.69万元。
2.2 建设地点:渭源县大安乡杜家铺村
2.3 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19年6月13日开工,2019年7月13日完工,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3凡是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2 报名地点: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11号建设大厦1楼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0日。
4.4 公告网站:甘肃经济信息网。
4.5报名现场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不需提供);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三者提供其一即可,要求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定西水务宾馆会议室。
5.2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渭源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定西市渭源县大安乡
联 系 人:王海军
联系电话:1879320406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11号建设大厦1楼
联 系 人:陈春桂
联系电话:1779321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