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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河酒泉市瓜州县双泉村至小宛农场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疏勒河酒泉市瓜州县双泉村至小宛农场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瓜州县水务局以瓜水发【2021】4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瓜州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东起双泉村,西至瓜州县城上游(小宛农场河道最下游端),包括堤防工程、护岸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8.5km,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3.267km,位于双塔水库上游,全部在左岸,其中:双泉村段新建护岸0.453km、九上村段新建护岸0.39km、九下村段新建护岸2.424km;新建堤防总长9.72km,位于双塔水库下游,全部在左岸,其中:小宛农场场部段新建堤防6.1km、瓜州县城上游段新建堤防3.62km。
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8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总 工 期 :144日历天。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共分为7个标段,其中:5个施工标段,2个监理标段,具体分标如下:
施工第一标段:完成九下村段1#左岸护岸(桩0+000-0+824);九下村段2#左岸护岸(桩0+000-1+600),护岸长度2.424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第二标段:完成小宛农场场部段左岸(桩号0+000-3+100),堤防长度3.1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第三标段:完成小宛农场场部段左岸(桩号3+100-6+100),堤防长度3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第四标段:完成瓜州县城上游段2#堤防(O+000-2+350),堤防长度2.35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第五标段:完成瓜州县城上游段1#左岸(O+000-1+270);双泉村段左岸护岸(桩号0+000-0+453);九上村段左岸护岸(桩号0+000-0+390);护岸长度0.843公里,堤防长度1.27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第一标段:完成本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施工第三标段的施工(包括变更)期监理,相应的临时工程、工程施工监理及工程各阶段验收,缺陷期处理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监理等。
监理第二标段:完成本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四标段、施工第五标段的施工(包括变更)期监理,相应的临时工程、施工监理及工程各阶段验收,缺陷期处理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监理等。
5 .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9年1月-2021年12月)财务状况良好。
2.(1)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单位填报。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7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3项(单项工程施工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同类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工程项目是指堤防工程或护岸工程或河道整治或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7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3项(单项工程施工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同类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工程项目是指堤防工程或护岸工程或河道整治或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业绩),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须提供企业2021年9月-2022年3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注:以上所有资料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5)参与本项目施工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各投标单位特别注意:凡投标文件中所列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在已中标的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在工程未完工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已完工须提供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签发的完工证明。
(二)监理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9年-2021年12月)财务状况良好。
2.(1)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单位填报。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7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3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具备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7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3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监理第一标段: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第二标段: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3人);以上人员须提供企业2021年9月-2022年3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并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注:以上所有资料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查询结果的为准)。
2. 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或在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中标后5日内须在瓜州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笔签署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依法对有关投标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投标单位只能参加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8.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必须按照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建设的通知要求进行企业信息录入,具体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投标单位、自然人)代理机构主体信息完善操作手册。企业信息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录入,因企业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若在投标截止日前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中查询不到企业相关信息,则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22年07月08日至2022年07月12日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单位需先在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方可参与。
2.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递交: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于2022年07月12日下午17:30时之前,将《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一式四份及《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一式四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2-1号),否则不予受理。递交方式如下:
(1)现场递交(注:递交投标投标信息登记表等资料的人员需提前将自己以手机短信查询的行程轨迹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确认15天内无省外居旅史的人员方可将投标投标信息登记表等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927587804@qq.com)
(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新城街道文体路2-1号,联系人:潘墨,联系电话:18893377857/17393727723,邮寄时须在投标投标信息登记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1927587804@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投标投标信息登记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网上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931-8859067。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22年07月14日上午9:00在瓜州县水务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进行现场答疑。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责任自负,食宿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网站同时发布。
2.公告期:2022年07月08日—2022年07月12日。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施工第一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施工第二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施工第三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施工第四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施工第五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监理第一标段: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监理第二标段: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保函开具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1日9时00分前。
投标保证金须知:
1.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使用电子保函,并按时进行相关资料的提交,不能按时进行资料提交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电子保函方式:电子保函申请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通知》和“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3.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应严格执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甘建建〔2022〕137号)文件和《酒泉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瓜州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地 址:瓜州县渊泉街76号
联系人:郑立渊
联系电话:15293769521
代理机构: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2-1号
联 系 人:班文静/潘墨
联系电话:18893377857/17393727723
2022年07月07日
疏勒河酒泉市瓜州县双泉村至小宛农场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第 标段)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2022年 月 日
施工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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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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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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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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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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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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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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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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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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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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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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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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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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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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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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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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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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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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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 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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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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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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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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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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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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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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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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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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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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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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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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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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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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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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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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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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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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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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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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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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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业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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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内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表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必须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无效、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3.本表仅限于施工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的投标单位使用。
疏勒河酒泉市瓜州县双泉村至小宛农场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第 标段)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2022年 月 日
监理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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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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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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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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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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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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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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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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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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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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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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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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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概况 |
总人数 |
人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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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
人 |
其他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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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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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人员 |
人员 |
专业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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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专业人员包含但不仅限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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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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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业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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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内监理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 本表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必须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无效、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3.本表仅限于监理标段的投标单位使用。
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及项目实施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及实施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