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首页 / 文件汇编/ 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威等4市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 时间:2026-01-13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甘政函〔2026〕2号

张掖市、武威市、白银市、庆阳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收悉。经省委、省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明花乡,设立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明花镇;撤销武威市古浪县横梁乡、干城乡、新堡乡,设立古浪县横梁镇、干城镇、新堡镇;撤销白银市景泰县寺滩乡,设立景泰县寺滩镇。以上撤乡设镇后,隶属关系、行政区域界线和政府驻地保持不变。

二、同意变更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后官寨镇、温泉镇、彭原镇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将西峰区董志镇周岭村、北门村和后官寨镇后官寨村、司官寨村划入南街街道管辖,将温泉镇黄官寨村、八里庙村和彭原镇刘岭村划入北街街道管辖,4个镇政府驻地不变。

三、请你们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周密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稳妥顺利实施、配套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复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威等4市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