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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时间:2026-05-18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甘政办发〔2026〕3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9月18日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总体要求

1.2 适用范围

1.3 编制依据

2 组织体系

2.1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2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3 地区机构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3.2 预警发布

3.3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一级应急响应

4.2 二级应急响应

4.3 三级应急响应

4.4 四级应急响应

4.5 信息报送和发布

4.6 应急响应调整及终止

4.7 善后工作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和社会动员

5.2 通信保障

5.3 物资装备保障

5.4 资金保障

5.5 科技保障

6 预案管理

6.1 预案编制

6.2 预案演练

6.3 宣传与培训

6.4 责任与奖惩

6.5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  则

1.1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立足我省自然灾害频发、多灾种叠加的省情,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落到实处。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公众参与、专群联动、军地协同。坚持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分部门负责、区域协同联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聚焦保安全、保畅通、保供电、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做到应急响应迅速、力量调派及时、款物调拨高效、信息发布快捷,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全过程管理。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省级层面防范应对各项工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寒潮及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过程引发大范围积雪、结冰、积冰,对交通、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重要基础设施造成重大影响,引发大范围交通中断、停电、停水、停气、通信中断,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复合型自然灾害。结合我省地域特点,重点覆盖高原牧区、山区道路、长大桥隧、高寒地区基础设施、农村供水工程等特殊区域和防护对象。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 组织体系

2.1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相关工作,统一指挥跨部门、跨区域应急联动处置,组织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及救灾工作;完成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有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启动本行业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现有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全省煤电油气运保障、综合交通运输保通保畅、春运保障以及供电、通信保障等重点工作。

2.2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负责与部门单位、市县的沟通联络、政策协调、信息通报,组织开展会商研判、风险评估、抢险救援、力量动员、救灾救助等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会商研判,统筹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

(2)及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态势和防范应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灾害防范应对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相关成员单位加强与受灾地区的工作对接;

(3)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通报机制,做好信息归集、上报、通报、发布等工作;

(4)统筹协调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和救灾等工作;

(5)承办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2.3 地区机构

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市(州)、县(市、区)政府统一指挥本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应急指挥机构。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强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要素的监测与预报,按照职能职责健全监测站点,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中短期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向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提供监测预报信息。

教育、工信、民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能源、铁路、民航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监测预报信息,及时对本行业本领域可能受影响的对象及范围开展分析研判,开展相关监测预警及提示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3.2 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依据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研判确定预警等级。预警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与解除寒潮、暴雪、低温、冰冻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合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发布防御提示;通过广播电视、应急广播、网络、手机短信、乡村大喇叭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电、电信运营企业等应在收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后,及时通过应急广播、电视频道滚动字幕、手机短信及相关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播发;景区、公路、铁路、机场、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的运营管理单位,应通过电子显示屏、内部广播系统等实时推送预警信息。同时,各单位根据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3.3 预警行动

(1)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气象等预报预警信息,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会商研判,并及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基本情况、发展趋势,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加强应急值守、会商研判、隐患排查、队伍组织、人员物资装备准备等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2)教育、工信、民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铁路、民航等部门单位强化监测管控,依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及发展态势,主动组织落实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3)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市(州)、县(市、区)政府依据灾害预警信息及相关要求,加强会商研判与隐患排查,聚焦保安全、保畅通、保供电、保民生、保稳定,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结合实际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4 应急响应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灾害损失等情况,省级层面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1 一级应急响应

4.1.1 启动条件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公路、铁路、民航交通受阻,全省多个市(州)国省干线公路大面积中断48小时以上(含本数,下同),造成公路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与滞留;繁忙干线、高速、城际、客专铁路行车中断48小时以上,主要火车站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行;多个市(州)主要民航运输机场关闭48小时以上、大量航班取消;致使旅客大规模长时间滞留,产生极为严重社会影响。

(2)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3)两个以上市(州)通信大面积中断。

(4)全省因灾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0万人以上。

(5)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

(6)旅游者滞留500人以上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7)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万间或7万户以上。

(8)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以上。

(9)高原牧区发生特大雪灾,牲畜大量死亡、牧民大范围被困。

(二)省委、省政府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况。

4.1.2 启动程序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态势,当符合一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向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提出启动建议,由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报省委、省政府决定。必要时,省委、省政府可直接决定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并第一时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4.1.3 响应措施

在国家相关部委的指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协调省级层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会商部署。组织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灾情态势,研究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提出救援措施;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必要时视情请求国家相关部委及邻近省(区、市)给予支持援助。应急响应期间,根据险情、灾情发展变化,可由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副主任(省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省气象局针对重点区域加密监测预报预警,增加研判频次,强化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评估分析,按照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要求及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滚动提供监测预报信息和专题气象服务材料。

(2)协助指导。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派出由负责同志或成员带队的联合工作组、专家组赶赴一线开展指导。

(3)信息发布。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信息收集与汇总,整理灾情及成员单位、受灾地区的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动态,面向各成员单位实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在此基础上,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厅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在省内主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高频次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委宣传部统筹指导省委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舆情引导工作,指导相关地区和部门及时发布信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4)支持保障。省应急厅统筹调派全省应急救援力量和抢险救灾物资,全力支持受灾地区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等工作;指导督促受灾地区相关部门强化军地协同联动,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援救灾。省财政厅根据受灾情况,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救灾资金支持保障工作。省粮食和储备局根据省应急厅动用指令,紧急调运省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

(5)交通抢通保畅。省公安厅统筹调派全省公安力量,强化交通管控与疏导。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加强国省干线等重要交通线路抢通保畅,全力保障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及装备的运输通行。结合灾情实际,统筹调配专业应急抢通装备。加强与毗邻省份交通运输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健全省界路段除冰除雪联动机制,同步处置、信息互通,提升省际通道协同应对效能。强化与相关互联网企业沟通协作,通过各类渠道,第一时间发布管制措施、绕行路线、安全提示等信息,引导公众科学规划出行安排。

(6)电力抢修恢复。省能源局督促相关电力企业快速开展电力设施抢修与恢复作业等工作,指导督促受灾地区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派遣电力抢修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装备。

(7)通信抢修恢复。省通信管理局统筹调配全省通信资源及应急力量,组织信息通信行业全力开展公众通信网络抢修与恢复工作。

(8)其他风险管控。省公安厅全力支持受灾地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全力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及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相关工作。住建、水利等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全力保障供水、供气、供热等重要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省商务厅强化调度指导,全力保障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省市场监管局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指导查处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指导地区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次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省应急厅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9)人员救助。省交通运输厅会同铁路、民航等单位配合受灾地区及相关部门做好大规模旅客滞留的应急处置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需求协调调配医疗卫生应急专家及骨干队伍赶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省疾控局负责统筹组织、指导灾后卫生防疫相关工作。省红十字会全力动员红十字志愿者、救护员、救援队员,配合做好滞留旅客救护服务和人道关怀救助、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必要时依需求开展救灾救助募捐。

(10)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分工与工作部署,强化协同联动配合,全力做好有关工作。

4.2 二级应急响应

4.2.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两个以上市(州)启动市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级应急响应。

(2)公路、铁路、民航交通受阻,一市(州)国省干线公路大面积中断48小时以上,或多个市(州)国省干线公路大面积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车辆长时间滞留在公路,并影响到周边省域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路正常运行;繁忙干线、高速、城际、客专铁路行车中断24小时以上,主要火车站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行;一市(州)主要民航运输机场关闭48小时以上或多个市(州)主要民航运输机场关闭24小时以上、大量航班取消;致使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两个以上市(州)部分通信大面积中断,或一市(州)通信大面积中断。

(5)全省因灾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6)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7)旅游者滞留200人以上500人以下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8)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或3万户以上、20万间或7万户以下。

(9)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10)正在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省气象台发布冰冻红色预警或暴雪红色预警,综合会商研判有两个以上市(州)大部地区可能发生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1)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4.2.2 启动程序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条件的情况时,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向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提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立即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副主任(省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报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主任决定。

4.2.3 响应措施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副主任(省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统筹协调省级层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会商部署。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会商,研究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期内,依据险情灾情发展态势,可由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应急厅分管负责同志)主持会商。省气象局在加密监测预报预警的前提下,增加研判频次,强化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及程度的评估研判,结合灾害应急处置需求,及时提供监测预报信息和专题气象服务材料。

(2)协助指导。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选派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技术专家组赶赴一线开展督导指导工作。

(3)信息发布。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强化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及时向媒体通报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统一汇总梳理灾情信息及成员单位、受灾地区救灾工作动态,在成员单位间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厅)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4)支持保障。省应急厅组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加大省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调拨调配力度,全力协助受灾地区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工作;督导受灾地区相关部门深化军地协同对接,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行动。省财政厅结合受灾实际,依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工作。

(5)交通抢通保畅。省公安厅指导强化跨区域合作,加强与交通运输部联防联控,科学分析研判灾害影响,及时采取远端分流、近端管控等措施,协同保障交通秩序和通行安全。省交通运输厅指导支持国省干线等重要交通线路除冰除雪、应急抢修工作,协调保障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及装备优先通行。指导相关地区通过各类渠道,及时发布交通管制措施、绕行方案、安全警示等信息,引导群众科学规划出行安排。

(6)电力抢修恢复。省能源局组织相关电力企业加强电力系统及电力设施运行监测,督促指导相关电力企业加大主网供电保障能力,强化应急供电和抢修复供措施。

(7)通信抢修恢复。省通信管理局统筹调度调配周边地区或全省通信资源力量,组织信息通信行业全力开展公众通信网络抢修恢复。

(8)其他风险管控。省发展改革委全力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相关工作。住建、水利等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全力保障供水、供气、供热等重要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省商务厅负责指导灾区重点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统筹调度确保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省市场监管局强化市场秩序监管,维护重要民生商品及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省应急厅依职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9)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分工与工作部署,强化协同联动配合,全力做好有关工作。

4.3 三级应急响应

4.3.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两个以上市(州)启动市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二级应急响应。

(2)公路、铁路、民航交通受阻,两个市(州)国省干线公路大面积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车辆长时间滞留在公路;繁忙干线、高速、城际、客专铁路行车受阻或中断12小时以上,主要火车站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两个市(州)主要民航运输机场关闭24小时以上、大量航班取消;致使大量旅客滞留,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3)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较大面积停电事件。

(4)一市(州)以上部分通信大面积中断。

(5)全省因灾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

(6)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7)旅游者滞留50人以上200人以下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8)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10万间或3万户以下。

(9)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10)正在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省气象台发布冰冻橙色预警或暴雪橙色预警,综合会商研判有两个以上市(州)可能发生较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1)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4.3.2 启动程序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条件的情况时,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向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提出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副主任(省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并向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主任报告。

4.3.3 响应措施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副主任(省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或其委托的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应急厅分管负责同志)统筹协调省级层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会商部署。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会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省气象局组织开展加密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提高分析研判频次,依据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需求,提供监测预报信息和专题气象服务材料。

(2)协助指导。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派出由有关单位厅局级领导带队的联合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

(3)信息发布。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抢险救灾工作动态,在成员单位间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厅)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4)支持保障。省应急厅组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协助受灾地区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等工作;指导督促受灾地区有关部门加强军地协同对接,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援救灾。省财政厅结合受灾实际,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做好救灾资金支持保障工作。

(5)交通抢通保畅。省公安厅指导开展动态监测研判、及时通报路况信息、发布交通安全提示,采取压道缓行、交叉通行等措施强化交通疏导。省交通运输厅加强对受灾地区交通状况的监测预警,协调指导公路等除冰除雪、应急抢修等工作,协调抢险救援救灾人员及物资装备等优先运输。

(6)电力抢修恢复。省能源局组织相关电力企业强化电力系统及设施运行监测,指导相关电力企业做好电力设备巡检、线路融冰除冰、受损电力设施应急抢修及用户供电保障等工作。

(7)通信抢修恢复。省通信管理局统筹调度调配周边地区通信资源力量,组织信息通信行业全力开展公众通信网络抢修恢复。

(8)其他风险管控。省商务厅负责组织本系统对受灾地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开展动态监测,协调保障受灾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民政、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市场监管、铁路、民航等部门单位组织本行业本领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高风险对象摸排,保障供水、供气、供热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以及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平稳。省应急厅依职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9)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分工与工作部署,强化协同联动配合,全力做好有关工作。

4.4 四级应急响应

4.4.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1)两个以上市(州)启动市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三级应急响应,或多个市(州)启动市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2)公路、铁路、民航交通受阻,一市(州)国省干线公路大面积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车辆滞留在公路;繁忙干线、高速、城际、客专铁路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主要火车站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一市(州)民航机场关闭24小时以上、较多航班延误或取消;致使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3)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4)一市(州)部分通信局部中断。

(5)全省因灾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6)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7)旅游者滞留50人以下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8)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或1000户以上、1万间或3000户以下。

(9)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10)预测或正在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省气象台发布冰冻黄色预警或暴雪黄色预警,综合会商研判有两个以上市(州)可能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1)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4.4.2 启动程序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条件的情况时,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应急厅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并向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副主任(省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报告。

4.4.3 响应措施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省级层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会商部署。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会商,研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态势,统筹部署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省气象局组织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向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

(2)协助指导。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

(3)信息发布。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抢险救灾工作动态,面向成员单位实现相关信息共享。同时,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厅)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4)支持保障。省应急厅组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协助受灾地区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等工作;指导督促受灾地区加强军地协同对接,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援救灾。省财政厅结合受灾实际,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做好救灾资金支持保障工作。

(5)灾害风险管控。教育、公安、民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市场监管、能源、铁路、民航等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值班值守、监测巡查、隐患排查整改、应急保障等工作。省通信管理局指导属地信息通信行业全力开展公众通信网络抢修恢复。省应急厅依职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分工与工作部署,强化协同联动配合,全力做好有关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应急响应制度,在相关应急预案中确定应急响应级别,落实各项具体职责和工作措施。

4.5 信息报送和发布

4.5.1 工信、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应急、气象、能源、铁路、民航、通信管理等相关成员单位及各市(州)、县(市、区)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应急指挥机构,按职责收集和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特点以及防范应对工作等情况,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有关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向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一级、二级应急响应期间,按照每日至少报两次的要求报送信息;三级、四级应急响应期间,按照每日至少报一次的要求报送信息;重大突发险情灾情和抢险救援重大进展要第一时间上报,并持续追踪掌握事态发展与处置落地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同时,着力构建并完善成员单位与各市(州)、县(市、区)的信息互通及定期通报机制,确保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4.5.2 灾情信息严格依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及《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等相关规定报送,严格落实首报要快、续报要勤、核报要准、终报要全要求,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虚报行为。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稳定前,须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灾情稳定后,及时组织开展灾情核审与汇总上报工作。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认定存在困难的,按照先报后核原则,第一时间报送基本信息,并扎实做好后续核查确认工作。

4.5.3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由气象部门发布,灾情由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根据灾害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动态信息发布。

4.6 应急响应调整及终止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形势出现变动,经综合研判,由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依照启动应急响应的相应程序与权限,及时对应急响应予以调整或终止。

4.7 善后工作

4.7.1 灾害救助

灾害发生后,省应急厅指导受灾地区政府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工作。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仍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民政部门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按有关规定开展。受灾地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强化民生兜底保障,优先保障老弱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做好困难帮扶,确保安全温暖过冬。

4.7.2 基础设施修复

工信、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铁路、能源、通信管理等部门单位应迅速组织开展受损基础设施抢修工作,全力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灾后恢复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充分论证评估,可适度提升标准推进重建。

4.7.3 复盘总结和调查评估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时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及受灾地区,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复盘工作,全面总结经验、深入查摆问题、持续改进工作。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和社会动员

在应对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中,工信、住建、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通信管理等部门单位及相关在甘企业组建的专业抢险队伍,是负责基础设施应急抢修的核心力量;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抢险救援的主力军职责;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协同支援作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及基干民兵作为突击力量参与应急处置;社会应急力量则作为重要补充力量参与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政府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力量协同联动机制。及时组织部署辖区力量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在情况紧急时,迅速启动社会动员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抢险救援救灾救助工作,注重发挥群众中相关专业技能人才作用。

5.2 通信保障

省通信管理局健全全省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增强通信网络容灾抗毁韧性,加强应急通信队伍、装备前置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通信保障优先机制,提升受灾地区应急通信抢通、保通、畅通能力,省应急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建立健全应急指挥通信保障体系。

5.3 物资装备保障

各相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系统科学储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物资装备,完善区域及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物资装备统筹调度机制,提升物资装备保障水平与跨区域应急调配效能。重点加强除雪破冰、线路融冰、高原保暖、应急发电、农村供水防冻等急需物资装备储备。

县级以上政府应结合本地区实际,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按需合理配置专业救援装备,做好养护维护,确保性能稳定可靠。

5.4 资金保障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和有关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财政安排救灾资金,支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对预拨的救灾资金按规定做好后期清算。对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市县,省发展改革委及时争取并下达灾后应急恢复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以巨灾保险为重点推动灾害保险保障体系建设,甘肃金融监管局指导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和给付服务工作,完善预赔机制和理赔程序,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合理预赔;指导银行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

各市(州)政府应当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5.5 科技保障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建立涵盖气象、交通、电力、通信、救援等多领域的专家库,提供技术咨询与决策支撑,必要时组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应急抢险救援及救灾救助工作。

强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相关领域的科研攻关,加快无人机巡检、线路融冰除冰、道路除冰除雪等技术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全面提升灾害应对处置的科技含量。

6 预案管理

6.1 预案编制

6.1.1 本预案由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厅)牵头编制,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在预案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国家预案修订情况与省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

6.1.2 相关部门和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确保责任措施落地见效。

6.1.3 县级以上政府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指挥或统筹协调机制、监测预警、信息报送、行动措施、队伍物资保障等内容;市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报省应急厅备案,并抄送省级相关部门。

6.2 预案演练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省级跨部门、跨区域实战化演练,重点演练道路抢通、电力抢修、旅客疏散、牧区救援等科目。

6.3 宣传与培训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应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科普宣教和培训工作。宣传部门及各类媒体要利用多种渠道,结合我省地域特点,重点面向高原牧区、偏远地区群众开展针对性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常识。要将国家预案及省级预案的重点内容纳入各级干部和抢险救援人员的常态化培训体系,切实提升专业指挥和协同应对能力,全面增强全社会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水平。

6.4 责任与奖惩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任务要求,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过程中表现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任务分工附件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省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把握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省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引导。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会同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等有关部门及市(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

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师生群体防灾减灾和校舍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教材、进课堂。

省工信厅:会同省通信管理局,指导市(州)工信部门,协调各基础电信企业加强通信网络设施安全防护,做好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通信保障工作,保障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公众通信网络稳定运行。

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各级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疏散、撤离或转移安置遇险被困、滞留人员;维护交通秩序,配合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实时监测道路通行情况,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路面巡查,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省民政厅: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指导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仍然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指导受灾地区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

省财政厅:根据受灾情况,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做好救灾资金支持保障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

省住建厅: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危旧房屋、大跨度建构筑物、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等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指导和督促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及时抢修受损市政设施,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等设施正常运行。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维护公路、水路运输秩序,加强行业运行监测、调度指挥和应急处置指导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国家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和监督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除冰除雪、抢险救灾和保通保畅工作。指导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运输等行业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保通保畅相关机制作用,加强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管理调度指挥、物资储备、运输投送、维护抢修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水平,保障综合交通运输“大动脉”和“微循环”畅通,保障重点物资和民生物资安全运输。组织、协调运力运输应急抢险救援救灾人员和物资、装备。

省水利厅:负责指导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农村供水安全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保障及抢修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灾情,指导做好农业、畜牧业、渔业防寒防冻和灾后田管及恢复生产等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农户开展种植大棚、养殖棚舍等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抓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帮助灾区做好农产品调度供应等工作。

省商务厅:负责加强对受灾地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协调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省文旅厅:负责指导旅游景区、旅行社做好防灾避灾工作,督促景区主管部门组织景区关停,配合做好游客疏散安置。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受灾地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派医疗卫生应急专家和队伍赶赴灾区支援,指导受灾医疗卫生机构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

省应急厅:承担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指导协调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评估;组织灾情统计核查、受灾群众安置及救助,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省政府国资委:负责协调中央企业和指导督促省属企业积极参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省林草局:负责指导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核查、评估因灾损失情况,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涉及电力、交通、通信系统线路安全的危害木清理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维护生活必需品等商品市场秩序稳定,指导防范和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省广电局:负责指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做好宣传工作,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及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抢修维护。

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省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省应急厅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运。

省能源局:负责指导做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工作。指导电力企业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强化设施设备防范应对措施落实,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科学组织冰情监测与融冰除冰,强化应急处置,迅速抢修复电,保障群众基本用电需求。

兰州铁路监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铁路建设、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做好铁路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和超低温、异常结冰等防范应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及地区做好大面积列车晚点、停运及大量旅客滞留的应急处置工作。

省军区、武警甘肃省总队:负责组织指挥所属官兵、民兵,协调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执行重大抢险救援、排除重大险情、组织受灾群众转移撤离等任务。

省消防救援总队、甘肃消防救援机动总队:负责组织参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被困人员营救疏散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省红十字会:负责动员红十字志愿者、救护员、救援队员,配合做好滞留旅客救护服务和人道关怀救助,必要时根据需要动员相关社会资源配合做好受灾困难群体的生活救助。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调度指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铁路运输,强化铁路运输安全保障措施。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组织运力运送抢险救援救灾人员和物资、装备。协助有关部门和地区做好大面积列车晚点、停运及大量旅客滞留的应急处置工作。

民航甘肃监管局:负责指导民航企事业单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安全运行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调完成重大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任务,配合做好因大面积航班延误、取消,导致大量旅客滞留的应急处置工作。

省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和预测预报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指南。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重要部门及区域的公众通信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基础通信设施的隐患排查与抢修,报送因灾导致通信中断情况。

省疾控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甘肃金融监管局:负责指导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保险工作,依法指导督促保险机构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保险理赔工作。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负责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负责灾害期间抢险救灾工作电力供应,保障重点部门、重点场所和居民生活用电需求,上报因灾导致电力系统受损等情况。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实际情况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相关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