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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全面排查让校园安全不留隐患-科教文卫
  • 时间:201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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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 郭涛)省教育厅日前印发了《甘肃省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起有效的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开展校舍、消防、卫生、校园及周边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实验、实习和勤工俭学等活动的管理及对学校教职工的资质审查,强化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门卫制度,将不适合人员调离门卫岗位。

  安全工作成学校考核基本条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和充实岗位责任的内容,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要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起有效的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通报制度。

  我省将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对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优、评奖的基本条件,并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问责制,对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对校舍安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于经房屋质检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且未能得到改造的中小学校舍,要一律停止使用;对新出现的存在安全隐患校舍要全面排查,及时修复,暂时无力修复的危房,要及时封存,严禁教职工和学生进入危险区域,防止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对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校外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要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做好预防流感和冬春季传染病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

  防止教职工侵害学生事件发生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每一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交通意外等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同时,要加强对实验、实习和勤工俭学等活动的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实习、勤工俭学等活动时,要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将教职员工是否具备相关岗位的上岗资格列为整治重点,加强对聘用人员、临时工的准入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