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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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后全省严禁以中(高)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教师进行奖惩。
省教育厅要求,为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今后,全省各地学校严格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就迁、免试入学,不得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奥数班”、“实验班”等实质性区分学生的班级。中小学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坚决禁止学籍造假、重复注册学籍等违规现象;严格控制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小学1-3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4-6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内,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5小时之内;严禁节假日违规补课,除高三年级可在寒暑假补课外,中小学一律不得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组织学生补课;规范课程管理,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拔高课程难度和提高教学进度;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教辅材料购买按照一课一辅、学生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校、学生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严禁以中(高)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地区、学校、教师排名和奖惩等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发生;严禁炒作高(中)考状元。
同时,省教育厅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下发通知,要求坚决杜绝教师在中秋节和国庆节收取家长、学生礼物、礼金、有价证券;要求中小学建立随机分班、定期轮换座位等制度,防止教师借此“吃拿卡要”。省教育厅将设立举报电话(0931-8885518)、曝光台等,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体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出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记者 张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