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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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供热一期项目锅炉房氮氧化物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日期:2021年09月26日14时00分
项目编号:GZ2108294-LZGJGWQ06
本项目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供热一期项目锅炉房氮氧化物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兰州国际港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批准实施,建设单位为兰州国际港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供热一期项目锅炉房氮氧化物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以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具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供热一期项目锅炉房氮氧化物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
2、建设单位:兰州国际港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交货地点:兰州市西固区新城镇
4、招标范围: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供热一期项目锅炉房氮氧化物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同时接入环保部门要求的指定系统。保证设备的质量、安全,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5、数量:2台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工期:20日历天,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运行
二、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提供货物制造、安装及服务,财务状况良好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中同时投标;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税证明);
5、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在兰州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以确保设备的维修服务的承诺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9月15日起至2021年09月22日;每日09:00-11:00,14:30-16:30;
2、文件获取地点: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十三楼项目七部获取标书(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附楼1310室)。
3、获取文件时所提交资料: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均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五、报价截止时间、采购时间及地点: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6日14:00时前(北京时间)。
谈判采购时间:2021年09月26日14: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及采购地点: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综合服务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国际港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新城镇96号
联系人:罗工
电话:0931-735810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系人:常工
电话:0931-2909712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