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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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演出用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LZJL-202140-GWJY
二、招标内容:演出用客车 一辆(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7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对本项目不得转包;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投标文件获取方式、地点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号2303)获取。(获取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4:30-17:00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8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盛隆大厦2201),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 采购单位:甘肃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634号
联 系 人:吴 强
联系电话:13919139136
2)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号2303
联 系 人:王小燕
联系电话:0931-8879571 18993163660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