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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盐池片区兴民路道路工程房屋拆除项目
招标公告
兰州盐池片区兴民路道路工程房屋拆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皋兰县忠和镇人民政府委托为兰州盐池片区兴民路道路工程房屋拆除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其概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皋兰县忠和镇人民政府
2、招标名称:兰州盐池片区兴民路道路工程房屋拆除项目
3、工程地点:皋兰县忠和镇盐池村
4、工程内容:对盐池村394户房屋进行拆除(具体内容工程量清单为准)。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3月20日
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二、资金来源:社会投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投标人按甘建建〔2020〕66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月(2021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度,即2018年至2020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2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9日—2022年01月0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获取地点: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818号5层),招标文件300元/套。
(三)获取时提交的资料:
凡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以上投标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两套,每页投标人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同时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工程建设施工投标资格备案登记表》一式贰份(可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用A4纸单面打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皋兰县忠和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本公告发布的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html/zbgg/zbgg/)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延误或没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上述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皋兰县忠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皋兰县忠和镇崖川村
联 系 人:蔡树祥
电 话:13893267831
2、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818号5层
联 系 人:魏大程
电 话:13919457447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