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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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某实验室CNAS认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某单位
2、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某实验室CNAS认可服务项目
4、招标编号: 0658-220410OO0830/01
5、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合同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1 |
1 |
项目建设以通过CNAS认可,获颁资格证书为最终目标,围绕CNAS认可所需的有关事项,按照认可流程,项目包括认可前、认可过程以及认可后等3个大的方面11个小方面的技术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 |
1项 |
49 |
2 |
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完成。 |
|||
3 |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注:
(1)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企业“三证合一”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公告发布日后企业基本开户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8、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投标人的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9、在项目实施单位行业内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须提供《诚信责任保证金责任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
11、投标人须提供《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格式详见附件2);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投标信息,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投标信息的投标人,于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前,由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获取投标信息的截图及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资料复印件(清晰可见)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带至代理公司(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疏勒家苑1号楼2单元1701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鑫18393886699)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注:省内企业投标单位代表须出示健康码“绿码”,省外企业投标单位代表在出示健康码“绿码”的同时还须有近三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
特别说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4、投标方式:开标前24小时内,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标”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注: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操作手册专区下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标投标人操作视频详解》等资料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地址及电话:
采购人:某单位
采购人地址:甘肃省酒泉市
联 系 人:马晶玺
联系电话:0937-2437281
采购管理部门:某单位
联系人:唐达
联系电话:0937-2437261
纪检监督电话:某单位
联系人:周潇凡
联系电话:0937-243726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疏勒家苑1号楼2单元1701号
联 系 人: 张鑫 杨文辉
联系电话:18393886699 / 1383015916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
附件1:
《诚信责任保证金责任承诺书》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 **** 、********项目招标活动,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知悉应当承担的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投标人诚信承诺》,若受到1年、2年、3年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理的,同意缴纳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1.5%、2%的诚信责任保证金(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千元),最低额度为10万元,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二、同意至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之日前,缴纳诚信责任保证金。逾期不缴纳的,不予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自禁止性处理期满之日起超过6个月不缴纳的,给予终身禁止处理。如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活动资格之日起3年内再次受到1年以上(含1年)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理的,同意前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意再次按照被处理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以及处理年限对应的比例重新缴纳保证金,在未缴纳之前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三、若经查实采取串通投标手段取得中标资格,已进入履约阶段的,同意按照军队采购合同管理和投标人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响应处理;需继续履约、但存在明显价格风险的,同意扣除利润,按照审定的实际成本结算,审定结果高于合同金额的,按照合同执行,接受相应违规处理;对于已完成履约和结算的同意根据审价认定的实际成本支出,退还军队超额付款部分,接受相应违规处理。审价所需费用由我方承担。
四、给部队造成损失的,同意按照国家法律和合同约定,予以相应经济赔偿。
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理。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各投标人:
投标人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长期以来,各投标人积极依法参加空军物资采购活动,在保障空军建设发展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少数投标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甚至拉关系、架天线,搞利益输送,扰乱了采购秩序,破坏了行业风气,损害了军队利益。
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工作环境,维护军队权益,确定在空军开展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问题“零容忍”,采取强力措施打击防范,一经发现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理。同时,我们广泛征集违规问题线索,投标人掌握有关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线索的,可向 周潇凡 电话 0937-2437265 反映。
投标人法人(单位负责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告知书内容进行调整。线索征集留本级采购管理部门人员电话。告知书一式两份,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时签署,带走一份,留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