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8-18
- 点击:297
- 来源:
某单位营房零星维修工程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 等文件要求,甘肃金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部队的委托,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对“某单位营房零星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A2208007-MDWYFW
二、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预算:75137.11元(大写:柒万伍仟壹佰叁拾柒元壹角壹分 )
四、工 期:以合同约定为主
五、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企业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九、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2年8月18日11:00至2022年8月22日14:00,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 g z y j y p 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料截止时间:2022年8月21日14时00分。
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8月21日14时01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14时00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许宏川 联系电话:13830186468
地址:
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域铭 联系电话:15593136570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