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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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榆中校区 1-2 号研究生公寓、南区生活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20921-040121-6
本招标项目兰州大学榆中校区 1-2 号研究生公寓、南区生活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工程,已由 教发司[2021]97号、教发司[2021]98号 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兰州大学榆中校区
2、工程规模:1-2号研究生公寓建筑面积约46000㎡,二类高层,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南区生活中心建筑面积约11000㎡,多层建筑,地上四层。
二、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三、项目批复:
教育部关于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南区生活中心项目备案的函 教发司[2021]97号、教育部关于兰州大学榆中校区1-2号研究生公寓项目备案的函 教发司[2021]98号
四、招标内容:
(须说明招标电梯数量、载重及速度)
本次招标的电梯设备总共19部:1号研究生公寓4部、2号研究生公寓4部、南区生活中心11部(电梯数量)
1号研究生公寓:消防电梯2部、乘客电梯1部、乘客电梯兼无障碍1部,额定载重量1350kg,额定速度2.0m/s ;
2号研究生公寓:消防电梯2部、乘客电梯1部、乘客电梯兼无障碍1部,额定载重量1350kg,额定速度2.0m/s ;
南区生活中心:杂物、污物梯1部(无机房)、货运电梯2部(无机房)、客运电梯2部(无机房),额定载重量1600kg,速度1.5m/s;自动扶梯1F、2F、3F各2部共6部,额定速度0.5m/s(全程变频)。
招标范围包括以上电梯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确保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保修期服务等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5.2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 (电梯)B 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 电梯)B 级(含 B 级)以上许可证;代理商应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电梯)B 级(含 B 级)以上许可证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本采购项目设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 920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相应最高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招标文件获取:
7.1获取日期: 2022 年 9月27日至 2022 年 10月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
7.2获取时间: 2022 年9 月27日 18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0 月2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北京时间)
7.3获取方式:
7.3.1 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3.2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 × 24 小时,n≧5)。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下同)
8.1递交时间:网络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10月 18 日14时30分(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北京时间)
8.2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二电子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号),本项目采用线上递交,在线开标的方式,投标人代表无需到场。
8.2.1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 “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8.2.2.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 “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
8.2.3.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8.2.4.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2022 年10月18日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8.2.5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
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8.2.6.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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