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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通信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 时间:2025-08-20
  • 来源: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通信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通信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GSJLLZ-2025-024招标人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通信物资供应商采购,本次招标的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在通信工程建设、维护等工作提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物资保障,本项目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通信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次),为本公司在通信工程建设、维护等工作提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物资保障,产品品类涵盖光缆、光缆接头盒、光纤配件、通信电缆、屏蔽双绞线、非屏蔽双绞线、屏蔽水晶头、非屏蔽水晶头、理线器、机柜、电力电缆、电缆铜接头等多种通信物资,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分项报价清单。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为通信器材及电力电缆采购,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200万元(含税),供应商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综合评分前6名为入围供应商并确定框架份额,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6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项目名称

份额

预估份额(万元)

服务区域划分

通信器材及电力电缆

第一份额

850

信产(酒泉、嘉峪关、金昌、张掖)、设计公司

份额

650

工程公司第一、二分公司

份额

550

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数字基建分公司、青海、新疆分公司

份额

500

信产(陇南、天水、定西)、信息技术公司

五份额

450

信产(武威、白银、临夏、甘南)、申信科技公司

六份额

200

信产(平凉、庆阳)及其他专业子、分公司

注:1.供应商必须为厂家授权供应商或生产厂家,所供应品牌应为市场主流品牌,确保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相关品牌授权证明文件或生产资质文件。

2.在合同执行期间,对于因国家政策、市场变化或执行标准等因素导致价格波动的物资,以投标报价为基准,每季度跟踪市场价格变化,若市场价格波动导致与投标价格偏离超过±5%时,由投标人提出议价申请,启动二次议价程序,进行二次议价,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1.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明细表,供应商按照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报价,根据单项报价合计金额进行价格评审,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框架协议执行未满一年,份额执行完毕后,进行二次采购。框架协议执行满一年,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7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要求,为保障产品性能及质量,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为国内主流品牌。具体材料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技术标准和各专业子/分公司二次采购要求为准。  

1.8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9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排名由高至低的次序分别确定每一份额中标候选人。

1)中标候选人:供应商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分前6名为入围供应商并确定框架份额,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6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2)评审委员会依据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入围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排名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排名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3)本项目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服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服务得分相同的,商务得分中业绩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4)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整:采购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10设备材料质量与验收

1)材料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所有材料均达到合格标准。

2)到货后采购单位组织验收,检验外观、规格、性能等,不合格产品应及时更换。

1.11退出机制

1)采购人所属单位向采购人归口管理部门出示有效材料证明入围单位无法提供应答承诺的服务内容;

2)经证实入围单位存在伪造、虚列业绩等情况的;

3)入围单位与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有关联,入围单位股东、高管等与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存在亲属等特定关系;

4)入围单位主动提出中止服务,经采购人所属单位核实无其他遗留问题的;

6)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为D级的;

7)冒用采购人名义侵害采购人客户利益和损坏采购人商誉的行为,或利用工作之便,盗窃采购人客户财产和数据的行为达到刑法标准;

8)未经采购人公司相关部门同意,以采购人公司及所属各专业子、分公司名义私下承揽业务或越权处理与客户交往中的有关事宜,且给采购人公司造成商业和信誉影响;

9)向第三方单位或个人透露采购人客户和公司的商业秘密、通信秘密和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

10) 在产品或服务交付过程中连续出现技术、管理上的问题导致成本上升、质量缺陷、安全事故、进度滞后、客户满意度下降或投诉,经警告仍未改进的供应商,取消其剩余合作份额,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11)严重违反产品或服务标准、质量规范,采购人公司或采购人客户的规章制度的;

12)其它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备注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招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中一项不满足取消招标资格

2.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须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招标。

2)与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有关联,即投标人股东、高管等与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存在亲属等特定关系,如成交后审核成交单位与子分公司内部管理人员有关联者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3.投标人须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须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年内任意一年(2023年/2024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近3个月以内(以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招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或月份,须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为厂家授权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所供应品牌应为市场主流品牌,确保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若为厂家授权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品牌产品授权证明文件;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相关生产资质文件。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人一旦发现投标人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将取消其资格(须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签章齐全的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月8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签章齐全承诺函承诺函中包含以上所有内容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进行审查,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8月21日0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采用线下或线上方式获取。

4.2.1线下方式获取,投标人应委托代理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以下登记资料(1份)。

1)报名信息收集表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生产资质或代理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标书费支付凭证。

报名信息收集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是否需要开票:

 

●发票开具类型(普票/专票):

 

邮箱:

 

注:填写标●项时,请认真核对,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开票信息有误或无法退付保证金,请自行承担因修改导致的延期等后果。

4.2.2采用线上方式获取时,投标人须将签章齐全的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标书费支付凭证、报名信息收集表)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421535696@qq.com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报名材料)。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通过电汇方式支付,电汇时请填写项目编号

4.4收款账户: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账号:621060106010210613048)。

5.投标文件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0日上午9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甘肃通信服务大厦15楼会议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④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若以上平台发布的内容和时间不一致,以中国通服采招门户发布的内容和时间为准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联系人: 史经理

联系电话:17393116222

 

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16楼

联系人:冯志鹏   贺珍   

话:18693076145

  箱:421535696@qq.com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通服甘肃公司市场部,联系电话:0931-8862222;1779769263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5820


附件: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通信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