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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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皂郊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委托的袁家河村粉条和农特产品加工生产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HFZC2025-188
二、采购内容:粉条和农特产品加工生产设备一套。
三、项目预算:26.0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
2、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期限及评标办法: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在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818号)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招标截止时间、招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5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地点: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818号(新华门小学东侧三楼);
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皂郊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
联系人:汪小东 联系电话:0938-830122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818号
联系人:成雪原 联系电话:0938-8216708
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