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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考勒乡三塬村、坡根村渠道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25-11-10
  • 来源:

东乡县考勒乡三塬村、坡根村渠道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乡县考勒乡三塬村、坡根村渠道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东乡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东乡县考勒乡三塬村、坡根村渠道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东县水务发[2025]14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解决。项目建设单位为东乡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水利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浩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东乡县考勒乡三塬村,坡根村2个行政村,隶属考勒灌区,主要任务为改善东乡县考勒乡三塬村、坡根村4161亩耕地灌溉困难的问题

2.2主要建设内容:维修改造各类渠道共计长9144m,拆除重建分水口12座,拆除重建出水池1座,拆除重建过路涵管 7座。其中:

三塬村维修改造各类渠道共计长5240m,其中:现浇梯形渠(三塬干渠)231m、0.8m×0.8m现浇矩形渠501m、0.6m×0.6m现浇矩形渠1103m、0.5m×0.5m现浇矩形渠905m、0.4m×0.4m现浇矩形渠 2500m;拆除重建分水口7座,其中:I型分水口2座、Ⅱ型分水口5座;DN400钢筋混凝土管涵管4座、DN500过路涵管3座;拆除重建出水池1座。

坡根村维修改造各类渠道共计长3904m,其中:0.6mx0.6m现浇矩形渠 400m、0.4m×0.4m现浇矩形渠 2800m、U50渠道 704m;拆除重建分水口5座,其中:Ⅱ型分水口1座、III型分水口4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等级:本项目为渠道维修改造工程,确定为IV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永久水工建筑物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项目区范围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均为0.15g,确定抗震烈度为VII度

2.4施工总工期:190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0325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30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既施工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3年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近3年指 202220232024年(三年内新成立的公司, 从成立之日的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企业信息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年(2020 年至今)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历(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历(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参与本工程建设的五大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负责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各投标单位特别注意:在已中标的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在工程未完工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3对于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承诺书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招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110859分至2025年1210859分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xia.gov.cn/)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免费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免费在线下载电子版标书,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本次开标采用交易通电子开标系统进行开标工作。投标人进入交易通官网 www.ejiaoyi.vip→进入下载中心→下载水利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更新到最新版本后登录后即可制作投标文件(注:安装前退掉360等杀毒软件,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后若有更新提示,则选择更新),非交易通的锁请选择互认CA登录,登录时若提示“该锁无权限”则进入交易通数字证书在线服务网:http://www.ejiaoyi.vip/web/company/login.html→主体帐号登录(电话号码)→招投标权限绑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签到方法及开标注意事项。

3.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进入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jy.linxia.gov.cn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选择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交易通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不见面投标→前往登陆→用主体账号或CA登录→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对应项目→我要参标→分别上传tsf、mtsf、czr格式的投标文件。(或者直接进入此网址上传:http://bid.ejiaoyi.vi p:17000/bidder-login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需更换投标文件,可点击重新上传,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3.2、签到:投标文件上传完成后点击签到,在页面输入签到人相关个人信息,确认后支付宝扫码进行人脸识别,微信用户扫码后拍摄人脸视频后上传即可完成人脸识别,特殊情况在开标前半小时内上传投标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即可完成签到。

3.3、开标:投标人进入交易通临夏州电子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bid.ejiaoyi.vip:17000/bidder-login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主体账号或CA登录→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网上开标→点击右上角“进入开标”,根据页面操作流程、开标直播、弹窗提示或者刷新页面的操作完成解密(解密环节系统默认30分钟,超过30分钟解密环节将会关闭)→质询(无异议的情况下手机扫码横屏完成签字即可)等操作。

4、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交易通技术支持电话:4006131306;

2)驻场人员电话:18919160443/15502917361

6、 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责任自负,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水利厅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8、异议及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东乡县水务局

电话:0930-7721145

招标人:东乡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水利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何清吉

联系电话:13993082599

址: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东西大街78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苟仲义

联系电话:17793096782

址:临夏州临夏市东区街道庆胜东路百益城A区S13号楼301商铺           

 

甘肃浩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