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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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和县西峪镇西峪河桥人行步道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2025年西和县西峪镇西峪河桥人行步道建设项目,已由西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2024】3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和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和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5年西和县西峪镇西峪河桥人行步道建设项目
2、招标文件编号:GSFY2025-33
3、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性质为人行步道建设,在西峪河桥梁两侧新建3*16.0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单侧桥宽3.5m(加宽后单侧人行道宽3m),新建桥梁全长53.0m,桥面横坡为2%,墩台径向布置。新建桥梁,荷载等级:人群荷载3.5kN/m2;单侧桥面全宽:3.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附属工程。
4、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在甘肃省陇南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每个投标人,最多可申请标段的数量:AA级1个、A级1个、B级或C级1个,允许每个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AA级1个、A级1个、B级或C级1个。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申请标段数量时,投标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 投标人应证明其有能力或已拥有流动资产、可变现固定资产、信用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以满足合同执行期的现金流量的需要及投标人履行其他合同的净收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采用现场信息填报方式,填报信息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工职称证等证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5年11月24日下午17:30分;甘肃方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泰和丽景十二号楼一楼0104号)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方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泰和丽景十二号楼一楼0104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 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投诉处理
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异议”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中进行。
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 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 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和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宁
联系电话:18706957107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方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芳芳
联系电话:19993954205
监督单位:
西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39-6622199
甘肃方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