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1-11
- 来源:
宁夏-湖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太碌林场段临时使用林地植被恢复人工造林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按照《宁夏-湖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太碌林场段临时使用林地植被恢复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出资的“宁夏-湖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太碌林场段”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经费。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太碌林场,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良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宁夏-湖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太碌林场段临时使用林地植被恢复人工造林项目;
2、招标文件编号:GSLZ-JSGC2026-02
3、建设地点: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太碌林场管辖范围内
4、建设内容:根据设计所规定的内容,对临时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人工造林11.6273公顷,范围内林地进行植被恢复人工造林(具体内容详见植被恢复人工造林作业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5、工程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189.3898万元,其中:招标控制价为189.274962万元。
6、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出资的“宁夏-湖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太碌林场段”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经费。
7、计划工期:2026年3月20日至2028年12月31日,总工期1012日历天。
8、招标范围:经审核通过的该项目作业设计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建设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苗木培育、购销、种植的公司独立法人或合作社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具有县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的《林木(草)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木(草)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木(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获取地点:甘肃良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水市麦积区公园佳苑19栋一单元501室)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2日10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天水市麦积区公园佳苑19栋一单元501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太碌林场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元龙镇底川村332号
联系人:柏云强
电 话:1529387944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良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公园佳苑19栋一单元501室
联系人:肖静
联系电话:19993825693
2026年0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