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3-31
- 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洮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临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定西市临洮县发改局审批股备[2026]62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临洮县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楼设置了12个席位的综合接待大厅、信访接待中心、信访接访大厅、司法公证处等功能区;2楼设置了速裁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和8个类别调解室等功能区;3楼设置了指挥调度室、分析研判室、公共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心理宣泄室、法学会工作室、网信室、行政复议室、法治直播间等功能区;4楼设立档案室,总占用面积约为2300㎡。
2.2建设地点:临洮县。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8月22日。
2.4招标范围:一标段装饰装修工程,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设备和家具采购,详见设备清单。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2.6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
3.3“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3.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获取成功后缴纳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4日。
4.3 获取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SOHO楼22层2225室。
4.4 携带资料:营业执照、资质、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原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10时00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SOHO楼22层2225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递交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洮县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临洮县
联系人:康亚伟
电话:1989320258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22楼2225室
联系人:桑瑞谦
电话:18109316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