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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安防监控升级项目 招标公告
  • 时间:2026-04-24
  • 来源: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安防监控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陇西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安防监控升级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H-2026016

项目名称: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安防监控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446040.00

最高限价:446040.00元

采购需求:安防监控设备1批(含安装、调试)(具体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以内交付至安装调试合格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3)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截图装入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自2025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或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6)自2025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信用报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装入文件。(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

10)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注:以上条款为本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4-27 至 2026-05-06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05-18 15:00:00 (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陇西县人民检察院

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大道21号

项目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方式:138302386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陇西县巩昌镇悦璟二期8号楼2层

项目联系人:董刚强

联系方式:18034682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