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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终端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6-06-29
  • 来源:

一、招标条件

  清水县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终端租赁服务项目已由甘肃省财政厅以甘财资〔2026〕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为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清水县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终端租赁服务项目

三、招标编号:GSTKCG2026-009

四、招标范围:移动检务终端租赁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总投资总投资41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银行账户信息证明

1.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1.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完整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630日至20267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不休)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到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报名获取。

3.获取地点: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郡街道天水郡上河苑1号楼7楼1071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72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郡街道天水郡上河苑1号楼7楼1071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水县人民检察院

 址: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21号

联系人:贾云

电话:0938-71520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人:樊佩芳

联系电话:15390541503

  址: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郡上河苑1号楼701室    

 

 

                                                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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