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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恒佳工贸有限公司恒佳中小微企业孵化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6-07-17
  • 来源:

甘肃恒佳工贸有限公司恒佳中小微企业孵化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恒佳工贸有限公司恒佳中小微企业孵化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由  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局备[20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恒佳工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肃恒佳工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陇南经济开发区(伏家镇贺店村)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面积2178.3㎡,建设80套/间(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项目总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至今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说明即可。

3.3 人员要求:

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标准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规定应当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6年07月18日上午9:00分至2026年07月22日下午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甘肃思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07日上午10:00分,地点为甘肃恒佳工贸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恒佳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红峰

联系电话:0939-759899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思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程

联系电话:17789390996

 

 

甘肃思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7日


附件:
甘肃恒佳工贸有限公司恒佳中小微企业孵化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