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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安厅理化检验工作所需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时间:2026-09-28
  • 来源:

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公安厅的委托,对甘肃省公安厅理化检验工作所需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GA2026-ZB-017-01

二、预算金额:3万元

三、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元)

总预算

(元)

备注

1

甲醇

6

瓶

200

30000

报价超过单价限价金额视为

无效投标

2

乙腈

2

瓶

500

3

甲酸

3

瓶

500

4

甲酸铵

1

瓶

580

5

氮气

6

瓶

280

6

氦气

9

瓶

2600

7

氢气

2

瓶

320

采购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025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六、招标文件报名获取时间、地点:

(一)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请于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二)获取方式:邮箱正文必须填写正确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号。附件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一并发送至邮箱1320800757@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报名的邮箱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联创广场B座5层508室),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联创广场B座5层508室),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甘肃省公安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98号

联 系 人:滕汉飞

联系电话:0931-5152589

代理机构: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联创广场B座5层508室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13893148968

 

 

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