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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及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 时间:2025-08-11
  • 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ZFCG-CZFS2025080

项目名称: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及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二、更正内容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证照的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证照);

2)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及资信证明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出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扫描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证照的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证照);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2提供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及资信证明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出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扫描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发售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14时30分

现更正为:

发售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14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方: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联系人:丑一帆 

联系电话:1391913021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昌喆商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2号楼3518

联系人:王佳茹      

联系电话:19510219128

监督电话:19193168333 

甘肃昌喆商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