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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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普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专用通信局的委托,对其甘肃省专用通信局玻璃房拆除工程(项目编号:GSPH-ZB2025-041)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首次公告时间:2025年9月2日,现对公告做以下变更:
原公告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投标人需提供连续18个月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7.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现变更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
5.投标人需提供连续18个月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8个月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7.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日)。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甘肃省专用通信局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931-8920390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
代理机构:甘肃普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189565265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时代广场2404室
甘肃普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