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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设备更新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6-02
  • 来源: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设备更新购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设备更新购置项目”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台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设备更新购置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HX-2026-047

项目名称: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设备更新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621280.00元

最高限价:62128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的为无效投标

实施地点: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内容:采购一批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要求:(1)交货时间及地点,中标供应商负责在合同签订后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人工、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担;所有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成立验收组对货物按照指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3年6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注:查询以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6月09日23时59分59秒。

2.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www.ygzcpt.cn)。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投标人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 > 【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下载采购文件】)。

4.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投标人) 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

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4006123434。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之前上传至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https://www.ygzcpt.cn/cms/),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方式: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完成。

2)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3、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www.gsei.com.cn) 、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https://www.ygzcpt.cn/cms/)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南环路

联系方式:0933-3625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灵台县灵台宾馆东楼301室

联系方式:19193303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话:0933-3625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