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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玉门广播转播台排污及防洪防涝排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6-03
  • 来源: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玉门广播转播台排污及防洪防涝排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玉门广播转播台的委托,对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玉门广播转播台排污及防洪防涝排水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GSGDWX-2026-089-FW32-YM01

二、项目名称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玉门广播转播台排污及防洪防涝排水工程

三、磋商内容: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玉门广播转播台排污及防洪防涝排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

四、预算金额:小写:¥102375.8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贰仟叁佰柒拾伍元捌角整

五、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告发出之日后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6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26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保障资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redit.gansu.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信用报告和相关信用截图由甲方代表和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需提供清晰可辨、支持查询需要的相关材料,对招标文件中需要查询确认、但网络无法查询的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盖投标单位鲜章。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

七、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获取文件信息: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61518:0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到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1号大明步行街3号楼西三楼)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需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份。

九、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时间:2026616830900

磋商时间:2026616900

磋商地点: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及本项目代理协议约定执行。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采用转账方式支付。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713310109000064060

开户行:工商银行酒泉鼓楼支行

代理费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十一、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玉门广播转播台

联系人: 李万年        联系电话:13993672216

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老市区东岗坡五一路18号

代理机构: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龙            联系电话:13139371917

 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1号大明步行街3号楼西3楼

十二、公告时限:3 个工作日

十三、公告媒介:

本项目的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十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履约保证金

1.是否收取:收取。

2.收取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4 版)》文件精神,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

3.缴纳方式:向指定账户非现金形式缴纳;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质保期内项目无任何质量问题且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的,

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其他要求:

1.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质量要求: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最终验收合格后,按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工程款项。采购人向供应商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是否PPP项目:否

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26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