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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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幼儿户外活动场地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及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幼儿户外活动场地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及审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JS-ZFCG005
项目名称: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幼儿户外活动场地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及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5万元
采购需求:
1.合同包1(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幼儿户外活动场地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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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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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幼儿户外活动场地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2000 |
7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同包2(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幼儿户外活动场地改造提升项目(审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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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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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幼儿户外活动场地改造提升项目(审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500 |
2498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同包1(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幼儿户外活动场地改造提升项目(监理))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7)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9)非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10)本包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根据相关文件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上人员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成交后不允许更换。
2.合同包2(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幼儿户外活动场地改造提升项目(审计))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7)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9)非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10)本包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壹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
②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主审人员为壹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入驻现场的审计人员为贰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先将法人授权函(包含项目名称)、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包含项目名称、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以上资料须加盖公司公章并将扫描件(PDF版)发送至3137483127@qq.com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登记信息。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应准确登记项目名称、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3号盛达中心C座11楼会议室
七、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7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3号盛达中心C座11楼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开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线下开标,前来参与的各位供应商须按时将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开启地点。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项目联系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地址:甘肃省永登县白龙江街1136—1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8298374436
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天水中路3号盛达中心C座20层2005室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3919245848
电子邮箱:3137483127@qq.com
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