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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运集团武都公交公司纯电城市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
  • 时间:2026-07-20
  • 来源:

陇运集团武都公交公司纯电城市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陇南正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陇南市陇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陇运集团武都公交公司纯电城市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磋商文件编号:LNZHGS2026-04

3.采购人:甘肃省陇南市陇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名称:陇运集团武都公交公司纯电城市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

5.项目预算:196.5292万元

最高限价:196.5292万元

6.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为甘肃省陇南市陇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都公交公司纯电城市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提供更换动力电池服务。为进一步夯实公交运营安全基础,彻底消除车辆动力电池老化、性能衰减带来的运营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公交车辆运行稳定性、续航能力及运营服务质量,契合安全生产、绿色出行相关管理要求。结合各分公司公交车辆动力电池实际运行年限、损耗状况及日常维保检测数据,在满足稳定性、安全性、结构可靠性、动力性及与其他新能源部件匹配性等基础上,制定专业的动力电池更换方案;且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动力电池相关的全车新能源部件同步进行系统检查,对整车的控制程序、控制策略进行调整,以确保车辆后续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

本次陇运集团武都公交公司纯电城市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共计20台宇通牌ZK6815BEVG1纯电城市公交车,原车电池电量101.46Kwh,本次换电电量为100.27Kwh(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8. 采购需求:更换20宇通牌ZK6815BEVG1纯电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质量标准:所有更换部件必须满足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时符合对应车型的原厂适配技术规范。

11.质保要求:质保要求: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5年或30万公里]质保(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导致的电池故障免费更换维修。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电池系统)的衰减率不得超过 30%,如超过 30%经调试、均衡后,仍不能满足电池充满电状态下达电池正常总容量 70%要求的,中标人应在 3日内更换动力电池系统;

2)免费质保期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报修请求后,中标人应在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一般问题 48 小时内完成维修,复杂问题 72 小时内完成维修。如中标人逾期响应、派人到达现场、完成修复的,采购人有权寻找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应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委托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自行提供承诺函);

5.税收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没有缴纳税收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均可);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8. 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用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团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非联合体磋商承诺函);

1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备案资质,或具备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制造相关资质;

12.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小组将在磋商环节对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逐一核验,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60720日至20260724上午9:30-17:3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址:陇南市武都区江南街道水韵江南西门陇南正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报名地址、资料:陇南正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江南街道水韵江南西门);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加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销售资质证书。供应商报名资料须提交完整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相关资料送至陇南正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所提交资料概不退还,不提供邮寄服务。

5.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60731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陇南市武都区江南街道水韵江南西门陇南正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磋商时间:20260731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磋商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100分,其中技术商务部分70分、价格部分30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查阅。若未能及时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9号文之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产品认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前往公交场站实地查看车辆实际工况,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5.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质疑,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甘肃省陇南市陇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钟楼路222

联系人:陈会平

电话:13993980612

招标代理机构:陇南正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经理

电话:15378093455

邮箱:609808422@qq.com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江南街道水韵江南西门陇南正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陇南正华项目管理有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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