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三陇河西诸地的早期开发
  • 时间:2016-04-18
  • 点击:342
  • 来源:
 

三陇河西诸地的早期开发

    商周至秦汉之际是甘肃经济、政治发展的重要奠基时代。周秦部族的早期发展及若干历史事件的发生,无疑具有全国性的重要意义。这一时期,甘肃早期的民族融合已成不可逆转的趋势。在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西周先秦时代发展了东部泾渭农业和河西牧业,秦汉时期随着长城修造及河西四郡之设,不仅河西农业出现长足的进步,而且甘肃从此成为沟通中原、关中与西域的重要通途。中原文化与南亚印度文化、中原文化与西亚中东文化的交汇融合从此成为我国西部的重要历史现象。

    一、周秦先民与河陇的早期农牧发展

    据古文献记载,大约于夏商之际,周部族即活动于今陕甘之间,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部族。其部族先人弃曾任禅让时代的农官,传说弃始种稷和麦,被尊为农神,称后稷。《史记·周本纪》记后稷子不 在夏代末窜于戎狄之间。《括地志》云:不 "故城在庆州弘化县南三里。"弘化即今甘肃庆阳,居泾水支流上游,应是我国原始农业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不 卒,子鞠立,鞠卒,公刘立。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植,自漆、沮渡渭,取材用,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多徙而保归焉。"这就是说,公刘在庆阳地区继承其祖先的农业传统,故用资畜富饶,使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有了长足的进步。"公刘卒,子庆节立,国于豳。"周人的经济政治重心又迁于今陕甘交界一带,后长期从属于商。《诗经》中的《风·七月》不仅是西周栒邑地区的写照,实际也反映了当时甘肃东部的社会经济生活实际。诗中所记农人的生产活动如耕、织、猎狩、修宫室、制衣等,说明当时的生产分工已相当细致,意味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公子田峻的出现标志着社会阶级的分化,西周时期甘肃东部农业经济地区实际已进人奴隶制社会。

    周人南迁以后,甘肃东部有秦人部族兴起。商时"赢姓多显,遂为诸侯。"周灭商后,周孝王召秦先人非子"使主马于汗渭之间。马大蕃息……分土为附庸,邑之秦"。《括地志》云:"秦州。清水县,本名秦,赢姓邑。"秦,即今清水县。但西周时期的甘肃东部,实际仍是以农业经济为主。陇西西河滩西周遗址发掘发现有房屋、窖穴、窑址、墓葬和井,是典型的农业经济社会。

    湟水流域当为氐、羌部族的活动地域。《说文》记:"氏、羌、西方牧羊人"。这两个部族应是甘肃畜牧经济早期的主要开拓者,但商周时期很可能以狩猎为其主要的经济活动。

    商周时期,在河西地区从事游牧经济活动的尚有乌孙、月氏的先民。《穆天子传》中的"禹知"疑即是月氏。甘肃作为中原与西北交通的重要通道,应早在秦汉之前。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秦襄公以送平王功,被封为诸侯,赐以岐以西之地。秦穆公时,西戎八国服于秦。西戎八国除大荔、混戎在今陕西境内外,其余均在甘肃。这就是说,甘肃东部此时已成为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其社会经济及文化不能不受到关中先进地区的重要影响。1973年灵台县洞山发掘的8座春秋墓葬,说明春秋时期甘肃东部在农业社会的经济基础之上已出现了等级严格的士礼制度。公元1972年灵台景家坪发掘的春秋墓中出土一件铜柄铁剑,铁器的出现,是甘肃东部地区社会经济进步的又一个重要标志。

    公元前359年后,秦孝公任用商鞅两次进行变法,奖励耕战,开阡陌封疆,承认土地私有,自由买卖,进一步强化发展了封建地主经济。这一时期,自古即居住生息于河煌地区的羌人社会经济有了新的发展。据《史记》记载,秦厉公时,羌人无戈爱剑被秦人拘执为奴,学会了秦人的农牧业知识,后逃回湟中。时"河湟间少五谷,多禽兽,以射猎为事。"爱剑返湟中后,"教之以田畜",进行了河湟地区农牧业的早期开发。

    二、月氏、乌孙与早期河西牧业

    秦汉之际,月氏、乌孙居于河西地区。秦二世时,匈奴冒顿单于破月氏。老上单于时,匈奴据全部河西地。后月氏、乌孙西去;一支未能西去的月氏人退避南山,称小月氏。

    月氏、乌孙及匈奴在河西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基本相似,都过着逐水草而牧的游牧生活。

    《汉书·西域传》中说:"大月氏,本行国也,随畜移徙,与匈奴同俗,控弦十余万,故强,轻匈奴。"又《魏书·西域传》中也说:"(小月氏)先居西平、张掖之间,被服颇与羌同,其俗以金银钱为货,随畜移徙,亦类匈奴"。上述记载说明,在畜牧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已存在商品交换及货币,服饰则异于华夏。

    乌孙当时应处于原始部落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阶段。《汉书·西域传》中说:"乌孙国……地平莽,多雨寒,山多松 ,不田作种树,随逐水草,与匈奴同俗。国多马,富人至四五千匹。"西迁后,乌孙公主作歌日:"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其在河西的经济生活习俗亦应如是。

    匈奴据有河西后,浑邪王据酒泉一带,休屠王据张掖一带。《史记·匈奴传》中说:"(匈奴)各分散,居谿谷,自有君长,往往而后者,百有余戎,莫能相一"。其低"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这些都是游牧部落经济的具体体现。秦汉之际,匈奴已将近完成向奴隶制社会的转化,战争掠夺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奴隶和财产的掠夺倍加鼓励,规定:"斩首虏,赐一巵酒,而所得囟获,因以予之,得人以为奴婢,故其战人人以为趋利。"随着匈奴奴隶制社会的发展,其贵族与平民间分化剧烈。贵族死奴隶殉葬,"近幸臣妾从事者多至数十百人"。国家机器也不断完善,官吏、军队、监狱、刑罚日益完备。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被征服的部族、国家则必须"岁输牛马羊皮,过时不见,则得其妻子","赋税诸国,取富结焉"。

    三、全国置县之始与长城的修筑

    郡县制之创立与长城的创修是对我国政治经济以及社会文化有极其深远影响的两个重大事件。

    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秦"伐邽戎,初县之。"当为我国置县之始。《地理志》记:"陇西有上邽县",应劭《风俗通》云:"即邽戎,邑冀县,属天水郡。"应在今甘肃天水地区。

    秦昭王二十七年(公元前280年),秦在甘肃东部从临洮(今岷县地。一说即今临洮)东北沿黄河河套修筑长城,这是战国末甘肃境内最早的重大建筑工程。今临洮、渭源、陇西、通渭、庆阳等县秦长城遗址即始建于当时。

    自秦昭王在甘肃建筑长城后,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又开始了大规模的长城修筑活动,其西端在甘肃东部。《汉书·匈奴传》中说:"始皇帝使蒙恬将数十万之众,北击胡,悉收河南地,因河为塞,筑四十四县城临河,徙适戍以充之,而通直道。自九原至云阳,因边山险,堑溪谷,可缮者缮之。起临洮,至辽东万余里。"《水经注》中亦说:"始皇令扶苏与蒙恬筑长城,起自临洮,至于碣石。"

    秦代甘肃东部长城,是当时甘肃自有史以来最具规模的一次营造建筑活动,也是甘肃人民在秦时一次最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支出。大长城西段的建成,对于保护甘肃东部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有积极意义。

    四、"四郡""两关'与"丝路"开通

    汉初,匈奴不断南侵,严重威胁边郡社会经济的发展。汉武帝元光二年(公元前 133年),汉朝开始了对匈奴的战争。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大将军卫青出云中击匈奴,夺取河南地。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骠骑将军霍去病西出陇西,过焉支山,深人匈奴千余里,大败浑邪王及体屠王,匈奴退出河西,河西从此归汉朝版图。《汉·西域传》记:"汉兴至于孝武,事征四夷……其后骠骑将军破匈奴右地,降浑邪、体屠王、遂空其地,始筑令居(甘肃永登)以西,初置酒泉郡。后稍发徙民充实之,分置武威、张掖、敦煌,列四郡,据两关焉。"
随着河西四郡的建立,汉在河西修筑了从令居到敦煌的长城要塞,东西长达500多公里。同时还沿长城设置"亭障"、"烽燧",派大批戍卒职守。

    河西四郡的建立及河西防务的强化,是我国中西交通史上的重大事件。中西交通由来已久,早在春秋战国时代,河西已是中原与西域交通的必经通道,公元前5至前4世纪,希腊人就已经知道中国之丝。只是由于匈奴占据河西之后才被隔断。汉在河西的行政、军事设置,无疑对丝绸之路商道的畅通起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汉代敦煌,是中西交通的枢纽。由敦煌出发至楼兰,再向西分两道:南道缘昆仑山北麓至和田;北道缘天山南路至疏勒。再自疏勒向西南越葱岭经大月氏、大夏可至安息。这是自汉武帝以后,贩丝商队所走的主要大道。当时,自疏勒西北行,经大宛、康居还可到奄蔡。另外,自敦煌出发西北行也分两道:一自天山南路西走,会合北道至疏勒;一缘天山北路西去,也可至大宛、康居。敦煌作为汉代西北的国际交通中心,对中国和西方都起过重要的历史作用。

    自丝绸之路开通之后,西域方物源源不断传人中国,除著名的大宛马以外,苜蓿、葡萄、石榴、胡桃、胡豆等物都是由此传入;西域音乐、乐器及舞蹈艺术为中国的音乐艺术增添了新的内容。尤其是佛教哲学、艺术的传人,对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产生了至今仍然存在的深远影响。

    丝绸之路的开通,使中国的丝织品以更大的规模向西输出。丝绸之路上几百人一起的商队络绎不绝,经河西走廊,再由西域转运中亚及欧洲;安息一些商人就专门从事转运中国丝绸的贸易活动。随着商队西去,中国的蚕丝技术、冶炼技术、凿井技术以及思想文化也传向西方,这些对西方的经济文化发展无疑也产生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五、汉代河西屯垦

    汉拓地河西,在强化行政、军事设置的同时,首先必须解决的是边防军需供应问题,于是"屯田"和"徙民实边"政策在所必行。这些政策推行的直接结果,则使河西地区的农业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据《汉书》记载:"汉渡河,自朔方以西至令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五六万人"。司马迁写道:"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中国缮道 粮,远者三千,近者千余里。"由此可见汉代河西屯田初期的巨大规模,以及为支持屯田修治道路和粮运的巨大努力。

    屯田开发的主要承担者是戍卒,按其职责有田卒、守谷卒、河渠卒等。为进行屯田管理,汉政府还设置了一系列的官职,如农都尉、护田校尉、候农令、守农令、劝农椽、仓长、仓佐等。以敦煌为例,屯田官就设有宜禾都尉,下设美稷候官、宜禾候官等。他们都是河西农业经济大规模开发的先驱。

    河西草地水源主要来自祁连山雪水。汉代河西屯垦首重水利,从居延汉简可知,居延一带不少亭烽燧均以渠命名,如广渠、肩水、水门、临渠、甲渠等等。值得注意的是,汉代河西水利亦多注意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居延有地名曰州井,其它一些亭障亦有以并命名者,如当井、井东等。随着屯田规模的扩大,当时中原地区先进的农业技术也传到河西。《汉书·食货志》中说:"武帝末……以赵过为搜粟都尉,过能为代田,一亩三 ,岁代处,故曰代田"。代田法传人河西显然还伴随着中原先进农具的传人。相传赵过发明耧犁,很可能当时在河西亦开始使用。

    原以畜牧经济为主的河西地区,由于大规模的屯田,引种了中原地区品目繁多的农作物。出土汉简中常见的各种记载就有麦、大麦、谷、秔麦、 麦、糜、秫、胡麻等。居延汉简中还有关于种蔬菜及果类的记载,说明当时园艺业也开始在河西得到发展。由于重视水利和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汉代河西的粮食产量比较高。敦煌汉简中有一条记载说,田二顷十七亩,入仓"粟八百五十六石, 州一石",亩产约近一石,大致同于汉代中原地区的一般产量。戍卒屯田,其性质为军事屯垦,但屯种所得,当时除边军食用、政府调用外,尚有相当一部分投入商品市场,说明汉代河西屯田的社会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在遣戍屯田的同时或稍后,汉代河西移民实边对河西地区的开发也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河西移民,可能于筑令居塞时已开始进行。《武帝本纪》记: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徙天下奸猾吏民于边",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分武威、酒泉地,置张掖、敦煌郡,徙民以实之"。汉代徙民屯田,政府给以资助,"徙民屯田,皆予犁牛"。此外,在屯民未能自给前还"予冬夏衣廪食。"河西移民一部分来自"山东"贫民。武帝时"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乃徙贫民于关以西",与贫民同徙者还有一部分罪徒或戍卒家属及自愿移入者。此外,在汉代河西经济开发过程中,兄弟民族也做出了重要贡献。

    汉代河西地区农业经济的开发,为中央政府在河西地区的统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增多,至西汉末年,河西已成为国家重要的经济及行政区域。《汉书·地理志》记酒泉郡当时属县有 9个,人 7.6726万口;张掖郡有县10个,人 8.8731万口;敦煌属县6个,人3.8335万口;武威郡属县10个,人7. 6419万口。

    东汉200余年间,兰州以东由于战争频繁,经济发展迟滞,但河西四郡仍然是富庶安定的地区,并对甘肃的社会经济及政治产生深远影响。在此同时,北部如居延等地,由于垦荒破坏植被,加上后世战乱和水道改易等原因,导致沙漠南侵,至今仍是一值得重视的问题。